楼下住户上门理论时,刚满21岁的张某正在家做锻炼,此前几次沟通未果的噪音矛盾瞬间引燃,肢体冲突后张某一拳打在对方小臂上,鉴定结果显示右尺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按照常规流程,案件后续进入审判阶段后,张某哪怕拿到拘役或缓刑判决,犯罪记录也将伴随终身,直接影响其后续就业、社保等一系列人生选择。
冀黎2019年正式加入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同年获评湖南湘东律师事务所最佳新人律师,之后连续四年获评所内优秀律师,现为所内高级合伙人、刑事辩护团队部长,此前还担任过株洲市律师协会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多年处理多起侦查阶段撤案、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刑事案件经验,让他对这类邻里衍生的轻伤害案件的核心逻辑形成了稳定的判断框架。他没有直接聚焦案件伤情或量刑的常规辩点,而是先锚定轻伤害案出罪的前置核心要素——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冀黎牵头搭建协商通道,前后多轮沟通张某家属与被害人,最终代为支付四万余元涵盖医疗费的赔偿款项,拿到被害人出具的书面谅解书,彻底消解双方的对立情绪。这一步操作的底层逻辑,来自他此前处理十余起审前出罪案件积累的经验:在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中,被害人的谅解并非单纯的酌定从轻情节,更是办案机关评估犯罪行为社会修复程度的核心参考指标。
这份沟通协调的经验,也和他此前处理76名劳动者群体性劳动争议案的思路一脉相通——当年他代理的这批劳动者提出经济补偿金诉求,涉及数十户家庭的生计,他没有直接走仲裁诉讼的刚性流程,而是先逐一核实每名劳动者的薪资标准、在岗时长,整理出完整的权益明细清单,再与用人单位方多轮磋商,最终推动所有劳动者的权益全部实现,获赔总金额一百余万元。不同案件类型中对多方利益平衡的把握能力,反哺到这起刑案的和解环节,让协商没有陷入普通邻里纠纷常有的赌气式对抗,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谅解书落地后,冀黎结合案件细节整理法律意见书,核心围绕三个维度展开论证:本案诱因是民间邻里纠纷,区别于主动挑衅的伤害类案件,主观恶性极低;张某到案后完整供述全部事实,符合坦白法定情节;全程自愿认罪认罚,加上已达成刑事和解,综合来看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作为株洲市律协曾任惩戒委委员,他日常接触大量执业规范与司法程序衔接的细节,熟悉检察机关审前分流的适用标准,知道此类案件的辩护重点不能放在庭审上,要把沟通重心放在和承办检察官的当面沟通中,逐一拆解案件符合相对不起诉的各项要件。
最终株洲某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张某系初犯偶犯,纠纷源于民间琐事,案发后已完成损失赔付获得谅解,社会矛盾完全化解,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对不起诉适用条件。这份决定让张某无需进入审判程序,不会留下刑事犯罪记录,得以按原有规划回归社会。
这类案件的办理逻辑,也延伸到冀黎跨领域的业务处理中:他代理电梯公司诉小区业委会维保服务合同纠纷案时,通过梳理维保记录、公示文件等完整证据链,法院判决业委会支付四十余万元维保费用,后续执行阶段成功扣划公共维修基金实现全部债权;代理离婚彩礼纠纷的被告方时,结合共同生活的细节梳理证据,最终法院一次判离并驳回对方退还彩礼的诉求。不同场景下对规则边界的精准把握,本质上都是从事实细节出发,找到法条与案件情形的适配衔接点,而非套用通用的辩护模板。
冀黎的执业地址位于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桂鑫汇金中心A座21楼,服务范围覆盖株洲本地,执业证号14302201910121213,二十余年的行业从业积累里,从刑事辩护到婚姻家事、劳动争议的多维度实操经验,让他处理本地案件时,既能熟稔法条的抽象规则,也能贴合市井民生的实际逻辑,找到兼顾多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