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最初的诉求是主张涉案企业承担80%的赔偿责任,对应金额超过十一万元,索赔项目覆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误工费等全部常规人身损害赔偿类目,此前多次自行协商始终无法弥合双方关于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的分歧,后续申请劳动仲裁、起诉确认劳动关系的环节也未能推进赔偿事宜,只能通过另行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诉讼主张权益。当事人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日常工作内容为蔬菜搬运、下货、配菜,每日固定在特定时段开展工作,由涉案批发企业按月发放劳动报酬,在车辆尾箱完成蔬菜下货作业时踩空跌落摔伤,先后前往两家医院完成治疗与复查。当事人认为事故发生的核心原因是企业方安全管理完全缺失,既没有开展对应的岗前安全培训,作业现场也没有张贴任何安全警示标识,更没有配备安全带、安全绳等必要的防护设备,完全没有为提供劳务的人员搭建符合要求的安全作业条件,自身全程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判并公开开庭审理,王东炜律师接受委托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与全部诉讼流程,最先开展的工作是全面梳理当事人提交的所有材料,逐一核对各项损失的计算依据、劳务用工的事实细节、事故现场存在的安全缺陷相关的线索,把零散的材料整理成符合诉讼要求的完整证据链。所有医院出具的诊疗记录、能够直接证明劳务用工事实的材料、对应伤情的鉴定相关材料全部被逐一整理归档,各项损失对应的计算明细和当事人主张的责任划分相关的事实依据也全部整理成规范的文书材料提交给法院,确保每一项主张都有对应的材料作为支撑,没有模糊不清或者缺乏依据的内容。
庭审过程中,广安劳动纠纷律师王东炜律师清晰陈述涉案企业在日常用工管理中的多项安全过错,围绕企业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核心逻辑展开完整论证,明确提出被告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主张,随后结合当事人的具体伤情、已经评定的伤残等级、日常务工的实际收入情况、被扶养人的基本情况等内容,逐项出示对应的证据逐一说明每一笔损失金额的计算标准和事实来源,所有举证环节都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没有出现事实遗漏或者证据矛盾的情况,完整呈现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当事人提出赔偿主张的全部合理依据。
法院后续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的阶段,王东炜律师结合此前的庭审情况和双方提交的全部证据,协助当事人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索赔预期,不再坚持最初的全额主张,转而聚焦快速拿到足额赔付的实际需求,和被告方的委托代理人就赔付金额的具体构成、款项的支付时间等细节逐一展开协商,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双方逐步缩小分歧,最终敲定了一次性赔付的调解方案。双方协商确认的最终方案内容为涉案企业在约定时间之前一次性赔付当事人全部各项损失合计七万元,赔付范围覆盖此前当事人主张的所有项目,还补充纳入了此前没有单独列明的后续治疗费,案件受理费也明确由涉案企业全额承担。
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依法确认正式生效,相关约定明确标注若义务人后续未按期履行赔付义务,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若存在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情形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程序层面为当事人后续的权益保障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支撑。调解协议签署当日,涉案企业就当庭将全部七万元赔付款项足额支付到账,没有出现任何拖延支付的情况,当事人从事故发生后持续大半年的索赔诉求至此全部落地,没有再产生额外的维权成本,也不需要再投入更多时间精力参与后续的诉讼程序。
四川广安邻水县王东炜律师在这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没有执着于通过等待法院一纸判决来完成代理工作,而是结合此前积累的人身损害赔偿领域和涉企业用工纠纷的办理经验,兼顾当事人想要尽快拿到赔偿款的实际需求,在充分固定全部有利证据、完成庭审环节的举证论证之后,抓住调解阶段的协商窗口推动双方达成各方都能接受的一致方案,既避免了后续可能出现的漫长二审程序,也省去了后续申请强制执行的不确定风险,让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拿到了可以直接用于后续康复和日常生活的赔偿款项,不需要再为后续的维权事宜耗费额外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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