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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境外出版物案辩护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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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9 · 13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美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75人 执业15年
律所: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720111152119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626891021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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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线上售卖无国内书号的境外英文电子书,被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起诉,张美珍律师介入后围绕未遂认定、退赃认罚等情节辩护,法院采纳意见后从宽量刑,厘清此类案件维权关键。

矛盾积累隐患溯源

2022年下半年,当事人依托多个线上社交平台售卖境外无国内标准书号的英文电子书,前期因销量平稳未察觉风险,后突然收到社区配合调查的通知,此前存储七千余册同类电子书的个人网盘也被提及,才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此时销售总额已达十余万元,非法获利5.2万元,随即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

接案后证据疑点排查

当事人经亲友引荐找到浙江文达律师事务所,委托张美珍律师代理本案。张美珍律师第一时间办理委托手续后前往看守所会见,引导当事人如实陈述案件细节,固定其坦白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随后梳理当事人提供的线上销售流水、书籍存储记录等证据,区分已售出图书与网盘未售出图书的边界,重点论证网盘存储的图书尚未流入市场,不构成实际犯罪既遂;同时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并协助准备预缴足额罚金的资金,全程注重安抚当事人焦虑情绪,梳理案件中易被忽略的法律要点。

庭审中证据破局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非法获利5.2万元及网盘存储七千余册图书均应计入犯罪数额,建议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与作案工具。张美珍律师当庭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针对既遂、未遂的边界展开论证,指出网盘存储的图书仅为预备销售,未实际流入市场,不应计入既遂犯罪数额,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同时结合当事人坦白认罪、全额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等多重从轻情节,提出大幅从宽量刑的请求。

涉境外非法出版物案件复盘

法院采纳张美珍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案涉未发售出版物系犯罪未遂,结合当事人多项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涉案5.2万元违法所得、两部作案手机依法没收,量刑贴合辩护预期。张美珍律师表示,涉境外非法出版物非法经营案件,核心突破口在于区分既遂、未遂数额,当事人及早退赃、预缴罚金是重要从轻筹码,精准区分已流通与库存未流通出版物,才能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守法治信仰的同时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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