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带着这份一审判决书找到律师的时候,整个案件已经进入上诉程序的启动准备阶段。这个阶段意味着一审的整体审理程序已经终结,当事人如果对一审判决内容不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提交上诉材料,逾期之后一审判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法再通过常规的二审途径提出异议。临沂王文童律师接手这起案件之后,首先梳理了当事人手里已有的全部材料,核对一审阶段双方提交的证据、庭审当中的陈述细节,对应一审判决书中查明的各项事实和裁判理由,逐一标记出当事人上诉主张对应的事实缺口,确认一审阶段没有提交过、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不当行为的相关材料,把这些材料的调取和整理作为二审阶段的核心工作方向。
后续二审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及全套材料之后,完成立案受理流程,这一阶段标志着二审程序正式启动,二审法院会依法组成合议庭,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的过度限制。临沂婚姻家事律师王文童律师在这个阶段,把前期整理完成的派出所调解记录、聊天截图等新的证据材料整理成规范的证据清单,逐一标注每份证据的证明内容,按时提交给二审法院,这些新证据在一审阶段并没有进入审理程序,属于二审当中出现的新的举证内容。提交材料之后,律师也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了后续的全部诉讼手续,配合合议庭确认双方没有新的事实争议,不需要再另行安排开庭,可在核对全部证据后直接进行书面审理。
在合议庭审核全案证据的过程中,双方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对方是否存在婚内过错、是否应当据此调整原本平均划分的财产分割方案,一审确定的财产补偿款金额是否合理这几个核心问题上。对方始终坚持自身不存在任何婚姻过错,主张一审的财产划分已经完全公平合理,不认可新提交的证据的证明效力。临沂王文童律师在这个阶段,就新提交的几份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向合议庭逐一作出说明,明确指出相关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不当交往行为,符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适用情形,一审阶段没有查明这部分事实,据此作出的财产平均分割结果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应当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财产划分比例作出调整。
合议庭经过全面核查全案证据,最终采纳了提交的代理意见,认可新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婚内不当交往行为,应当适用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调整财产补偿的金额。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这份判决属于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双方都不能再针对离婚这一基础事实再行提出上诉。判决内容首先维持了一审判决里关于准予离婚、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的全部内容,仅对财产分割部分的补偿金额作出变更,将原本一审判决确定的当事人需要支付的8万元财产补偿款大幅下调到3万元,同时驳回了当事人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二审产生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摊。整个案件走完二审全部程序,相关财产补偿的金额已经通过终审判决的形式最终确定,后续双方只需要按照这份生效判决确定的内容各自履行对应的义务即可,不会再有后续的程序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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