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最终判决准予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由女方携带抚养,男方一次性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的全部抚养费,男方依法享有对应探视权利,案件受理费用由双方各自分担一半。
法院作出该判决的核心依据,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出发,结合孩子长期随母亲共同生活、男方长期旅居境外且有变更境外国籍的规划,按月支付后续抚养费存在执行成本过高、权益难以落地的实际情况,综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与庭审陈述内容作出裁判。
佛山本地涉外抚养权相关维权,首先要提前整理好子女日常照料的相关佐证材料,确认对方当前的长期居住地址、财产归属地信息,若涉及境外主体还要理清相关身份登记的备案线索,再按照管辖要求向对应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庭审过程中围绕子女成长的实际需求清晰陈述诉求,走完后续裁判文书的签收与确认流程即可。
这类涉外抚养权纠纷相关的证据清单,一般要包含几类材料:
一是子女长期随己方共同生活的日常记录,比如日常照料的照片、就医就学的相关凭证;二是对方存在控制行为、不利于抚养子女的相关佐证,比如沟通记录、音频视频片段;三是对方当前的收入资产情况、长期旅居境外的相关证明材料。
很多当事人处理这类涉外抚养权纠纷时容易踩入误区,比如只单纯陈述自身遭遇的不公,没有整理对应可落地的书面证据,或是没有提前预判后续抚养费的执行风险,只要求按月支付后续出现对方失联、难以追讨的问题,反而增加自身的维权成本。
邓晓莉律师2011年正式执业,是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部长,同时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也是佛山电视台《法治佛山》栏目合作律师,从业十余年来只深耕婚姻家事细分领域,经手大量家事诉讼与非诉案件,累计服务众多有家事法律服务需求的当事人,办案风格专业严谨、保密细致。邓晓莉律师还常年参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曾多次获得省市律协及本地司法部门颁发的相关工作荣誉,多次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630新闻等本地媒体的相关采访报道。邓晓莉律师团队擅长结合当事人的实际处境调整办案思路,不会片面走流程化处理,会充分考虑家事案件里掺杂的情感因素,在合法框架内尽可能降低纠纷对家庭成员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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