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无证售卖成品油可能涉嫌危险作业罪。一旦定罪,行为人将面临刑事处罚。构成该罪需满足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这一要件。
法律条文看似清晰,但在具体个案中,量刑等级的认定往往存在争议空间。吉林修正律师事务所的李响律师曾办理一起类似案件。
案件中,王某某在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资质,且无合规储存、运输危化品条件的情况下,私自购进散装汽油,使用油桶分装、私家车运输,线下向个人车主零售汽油,涉案销售金额十余万元,非法获利数千元。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作业罪立案侦查,王某某先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实施违规储存、运输、售卖汽油行为,触犯《刑法》危险作业罪,建议移送法院审判,一旦定罪将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影响就业、征信及子女政审。
李响律师介入此案后,充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面对王某某可能被定罪判刑留下终身案底的问题,李响律师凭借其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一线办案经验,以及对本地司法裁判尺度与实务审判思路的熟悉,迅速展开工作。
在侦查阶段,李响律师第一时间介入会见王某某,安抚其情绪,因为犯罪嫌疑人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时往往会感到恐惧和无助,稳定其情绪有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他详细告知王某某危险作业罪定罪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王某某主动配合调查,完整供述全部事实。这样做是为了让王某某能够争取法律上的从轻处罚情节,同时如实交代事实也有助于案件的顺利推进。结果是让王某某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后果,积极配合调查。
接着,李响律师协助王某某全额上缴全部违法所得,固定初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三大核心从轻情节。违法所得的上缴一方面体现了王某某的悔罪态度,另一方面也为后续的从轻处罚提供了事实依据。这三大从轻情节的固定,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审查起诉阶段,李响律师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证王某某犯罪情节轻微,无重大安全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与公共安全损害,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极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事实论证,为检察官提供了全面的考量依据。同时,他结合最高检“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沟通,论证本案无需判处刑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法定条件,申请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此外,他还梳理同类不起诉参考案例,结合本案涉案金额、获利数额、行为持续时长,强化情节轻微的辩护逻辑。这样做是为了从多个角度说服检察官,让其充分认识到本案不起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最终,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李响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对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定王某某行为虽符合危险作业罪客观要件,但综合坦白、初犯、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无实际危害后果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某无刑事定罪记录,不留下案底,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解除,人身自由、个人征信、子女政审不受影响。涉案扣押物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王某某无需承担任何刑事处罚。
需要警惕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无证储存、运输、售卖汽油、柴油等危化品的行为,不仅可能涉嫌危险作业罪,还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即便一些案件看似情节轻微,但一旦定罪,仍会给当事人带来诸多负面影响,如留下刑事案底,影响就业、生活及子女政审等。所以,在从事涉及危化品经营、安全生产等相关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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