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贾XX以二被告李某某、汪XX尚欠20万元煤炭款未付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该款项及逾期利息。李某某、汪XX委托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程隆银律师及田XX律师共同代理该案。最终法院判决二被告仅需支付88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贾XX要求支付20万元的其余诉讼请求。
2014年,贾XX与李某某、汪XX通过口头约定形成煤炭买卖合同关系,贾XX向二被告出售煤炭。6月26日结算后,二被告出具欠条确认欠贾XX煤炭款648800元,并约定20日内清偿。之后,贾XX认为二被告尚有20万元未支付,便将二被告诉至法院。而李某某、汪XX则坚称已分5次足额偿还了全部欠款。
程隆银律师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2014年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在处理这起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时,程隆银律师和团队从案件材料中发现,核心争议在于二被告是否已完全履行煤炭款支付义务,“欠款是否结清”成为关键辩护点。
具体工作过程如下:
第一,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程隆银律师和团队仔细研究了双方的交易记录、欠条等相关材料,明确了案件的核心问题。
第二,收集并提交关键证据。他们积极收集二被告分5次向贾XX转账共计64万元的银行凭证,以此来佐证二被告的还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些转账凭证可以证明二被告在履行支付煤炭款的义务。
第三,庭审反驳。针对贾XX提交的结算后业务单据,程隆银律师精准指出该组证据与本案诉争的结算前欠款无关联性,无法证明二被告尚欠20万元的主张。依据证据规则,与案件争议事实无关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院最终采信了律师方提交的证据,确认二被告已偿还64万元,仅剩余8800元未付,判决二被告支付该8800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贾XX要求支付20万元的其余诉讼请求。法院的判决结果与程隆银律师团队的辩护意见相吻合,证明了律师在案件中精准把握核心争议、收集有效证据以及在庭审中有力反驳的重要作用。
这起煤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程隆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读者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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