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深耕涉诈帮信类刑事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缓刑与从轻处理

深耕涉诈帮信类刑事辩护为当事人争取缓刑与从轻处理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5 · 145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冯运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34人 执业7年
律所:河南柯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7201911104607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37311100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合同,债务债权 河南宇华大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在工作中勤奋踏实,细致谨慎,能吃苦耐劳,上进心与学习能力较强。法律功底扎实,并具有良好的逻辑推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更多>
导读:冯运华律师是河南柯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2019年起在新乡本地执业,深耕本地刑事辩护领域。曾代理妊娠期涉电信网络诈骗的张某某案,梳理全案从轻情节充分沟通,推动量刑建议从一年五个月实刑调整为最终适用缓刑;同时经办的徐某某、罗某某帮信案,也协助当事人完成退赃、梳理相关材料,最终相关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

2025年4月,处于妊娠期的张某某因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案件被新乡当地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家属多方咨询后最终委托冯运华律师作为其辩护代理人。经冯运华律师逐一梳理全案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充分与办案机关沟通意见,原本建议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实刑量刑,最终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对张某某宣告适用缓刑,当事人的哺乳期照料需求得到充分兼顾。

2019年1月,当事人张某某出境至菲律宾,加入代号为“乌龙”“和尚”“小猪”等人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以化名“梦琪”在“泛亚”“白楼”等诈骗窝点参与诈骗活动,主要从事“接量”工作,即在微信群以做关注任务领红包的方式诱导被害人下载第三方APP并完成注册,涉案活动持续约6个月,累计违法所得4万元。

2023年3月22日,新乡市凤泉区居民余某某因参与上述诈骗团伙下设小组推出的网上兼职项目,被骗126142元。2025年4月16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因其当时处于妊娠期未被采取羁押措施,同年12月张某某产下一名男婴,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其正处于法定哺乳期。案发后张某某已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4万元,还预缴了罚金1万元。

该案办理同期,冯运华律师还承接了徐某某、罗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辩护工作: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徐某某在明知他人将定制的“马某某”APP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为牟利仍承接该软件安卓版的开发业务,非法获利50万元;任职于某科技公司的罗某某,明知自己参与制作的涉案APP可能被用于违法用途仍继续配合开发,该软件后续被上游诈骗分子用于诈骗活动,累计造成被害人损失170余万元,罗某某个人非法获利9007元。案件进入诉讼环节后,两名被告人均有强烈的意愿希望争取宽松处理,尽可能降低对自身后续工作生活的影响。

接手案件后,冯运华律师首先梳理出两类案件均面临多重现实阻碍:

一是证据层面,张某某涉案时间跨度长达6年多,境外诈骗团伙的涉案人员分布零散,直接证明张某某在共同犯罪中仅从事辅助性工作的书面书证极少,在案证据初步印证其参与诈骗活动时长达到6个月,参照同类已判决案例的量刑标准,办案机关最初给出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实刑量刑建议符合常规裁判尺度,且其怀孕、退赃等情节已被办案机关初步纳入考量,进一步争取从轻的空间极小;徐某某、罗某某的帮信案中,涉案APP直接关联的被害人损失金额超过170万元,属于帮信罪中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同类案件中非法获利超过50万元的当事人被判处实刑的案例不在少数,要争取缓刑需要突破常规裁判逻辑。

二是法律适用层面,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类案件均属于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涉网络犯罪范畴,本地此前针对境外涉诈人员、开发工具类帮信行为的缓刑适用把控标准较严,在没有新的从轻情节被认定的前提下,辩护意见较难被采纳。

三是衍生现实问题,张某某刚生育幼子,若被判处实刑,其作为唯一照料人的婴儿将面临无人抚养的现实困境,徐某某此前有稳定经营的软件开发业务,一旦被判实刑,其名下运营的小型团队将直接停摆,数十名合作方的项目推进也会受到连带影响。

作为2019年起就在新乡本地执业,常年扎根新乡各区县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冯运华熟悉本地各司法机关的办案习惯,省去了异地办案人员不熟悉流程、对接耗时长的冗余环节。针对张某某的诈骗案,冯运华没有仅停留在当事人已告知的退赃、怀孕情节上,而是逐一核对卷宗中所有同案人员的供述材料,从细节中锚定张某某仅承担引流辅助工作、未参与后续诈骗话术沟通、也未参与被害人涉案资金分成的从犯地位,同时逐一梳理当事人到案后的全部表现材料,将坦白、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哺乳期婴儿抚养的特殊情况、主动预缴罚金等多个分散的从轻情节逐一归类整理,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材料,先后多次当面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意见,逐条说明情节认定的法律依据与类案参照标准,最终推动公诉机关当庭将原本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的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针对徐某某、罗某某的帮信案,冯运华第一时间对接当事人开展工作,引导二人主动梳理全部获利流水,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额退缴,同步协助二人整理日常工作证明、过往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相关材料,向公诉机关明确说明二人在涉案软件开发中的参与程度差异,推动二人在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二人退赃、悔罪的表现,主动与办案机关沟通社会危害性评估意见,为缓刑适用的量刑建议落地夯实依据。整个代理过程中,冯运华始终保持与当事人的透明沟通,每一次案件进度的变化第一时间同步告知,所有诉讼风险均提前如实说明,从未作出不符合案件实际情况的虚假承诺。

两案经审理后,法院均采纳了辩护方的相关意见:针对张某某诈骗案,最终判决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适用缓刑,其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四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已缴纳)。徐某某、罗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最终判决:徐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罗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二人退缴的全部违法所得均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本案裁判结论仅针对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获得相同结果。

作为深耕新乡本地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执业律师,冯运华表示,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律师时总希望能得到确定性的结果,但刑事辩护的核心始终是证据为王,不存在不看案件材料就打包票的空间。“我从2019年执业至今办了几十起刑事案件,一直和团队的人说,我们办理的不是冰冷的卷宗,是当事人实实在在的自由和人生,哪怕当事人站在刑事追责的风口上,他身后关联的是老人的赡养、幼子的抚养、一家人的生计,这些都不能被忽略。”

对于新乡本地的涉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现状,冯运华认为,熟悉本地司法机关的裁判尺度、办案流程,能极大提升办案效率,黄金37天的侦查阶段是争取取保、不批捕的关键节点,不放过任何一个能指向从轻、无罪的细节,才能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辩护也要守住边界,专业代理可以依托法理和情理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处理结果,但绝对不可能为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兜底,所有的从轻处理结果,都建立在当事人自愿认罪悔罪、主动弥补损失的基础之上。

冯运华,河南柯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19年起执业,执业证号14107201911104607,办公地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705号,专注新乡市域内刑事辩护全流程代理,擅长处理帮信罪、电信网络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