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民事纠纷时有发生,给当事人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诸多困扰。有一位经营床垫加工的个体工商户,长期租赁一处厂区厂房开展生产经营。2022 年 9 月 7 日凌晨,厂区 2 号仓库突发火灾,其厂房内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原材料、成品等大量财物损毁,生产经营全面停滞,还需持续承担厂房租金损失。该当事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前期多方咨询、对比了多家法律服务。然而,部分解答笼统敷衍,没有给出具体的解决方案;部分则过度夸大结果,让当事人觉得不切实际。这使得当事人在维权的道路上陷入了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就在当事人一筹莫展之际,经熟人介绍,得知张少俊律师在处理此类纠纷方面口碑良好,便联系并预约了线下对接。张少俊律师所在的湖北民基(伍家岗)律师事务所,氛围务实沉稳。初次对接时,张少俊律师处事低调,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讲述整个事情的经过,没有急于给出承诺,而是认真记录关键信息,初步塑造了踏实靠谱的职业形象。
张少俊律师于 2017 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对接案情的过程中,他没有盲目迎合当事人诉求,不随意承诺胜诉,而是客观拆解案件利弊。他指出,消防部门先后出具两份火灾事故认定书,第一份认定不能排除被告豆制品厂熏制豆腐干产生飞火引燃海绵引发火灾,但被告经营者不服申请复核后,上级消防部门以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认定,重新作出的结论为可排除遗留火种起火,无法排除电气线路故障、被告生产飞火引燃海绵两种起火原因。这就导致案件存在法律风险,无法直接锁定单一侵权人,取证难点也在于如何证明被告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他还精准点出普通人维权容易忽略的法律漏洞与误区,比如在损失评估方面,当事人自行委托的评估结论可能不被对方认可,需要做好重新鉴定的准备。
在案件筹备阶段,张少俊律师全程跟进指导。他协助当事人系统梳理、固定各类证据,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火灾事故认定书、两次资产评估报告、现场照片、沟通记录等材料。在规整诉讼材料的过程中,他纠正了当事人自主准备材料中的多处疏漏。张少俊律师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凭借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斩获了诸多行业协会、司法系统颁发的正规社会荣誉。他是湖北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宜昌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在同类案件处理领域拥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立案、调解、庭审的全流程中,张少俊律师展现出了他对本地司法流程、裁判尺度与办案惯例的熟悉。面对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他依托多年积累的实务经验,制定了稳妥、落地的处理方案。在庭审中,结合过往大量同类案件的处理经历,他灵活应对各类情况。围绕侵权责任构成、过错划分、损失核算三大核心要点组织抗辩意见,条理清晰地陈述事实、援引法条。当被告一方面否认自身系火灾责任方,主张现有证据无法锁定侵权主体,同时提出原告厂区堆放易燃物品、管理存在疏漏,对火灾发生及损失扩大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当庭提起反诉,主张本次火灾亦造成被告经济损失,要求原告予以赔偿时,张少俊律师都能沉着应对,稳妥推进案件进程。
在案件跟进过程中,张少俊律师始终保持高效沟通。他及时同步案件进度,解读流程节点,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从不拖延、敷衍,也不制造维权焦虑。让当事人能够清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安心等待结果。
最终,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面审查证据并结合庭审陈述,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各方责任作出综合认定。认定原、被告双方对火灾发生均存在过错,且过错程度无法区分,酌定双方对火灾整体损失各承担 50%责任。结合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确认原告直接经济损失 197100 元,核算原告租金损失 76530 元,原告总损失合计 273630 元。法院查明被告实际直接损失为 50570 元。综合双方全部损失,按照各担 50%责任的标准统一核算后,最终判决被告远安县某豆制品厂于判决生效十五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11530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同时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诉讼相关费用、两次鉴定费、保全费,均由原、被告双方平均分担。判决作出后,各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虽然本案未支持原告全额赔偿的诉求,但通过张少俊律师的努力,法院完整核算了原告全部合法损失,并按照责任比例判令对方承担对应赔偿款项,最大限度挽回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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