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建材生意的个体户张军(化名)手里攥着胜诉判决书却一点笑不出来:合作了三年的下游加工企业欠了他58万元原材料货款,官司赢了之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遍了公司对公账户、名下厂房设备、专利商标,连几千元的可用资金都没找到。这家被执行的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个典型空壳,按照当时的执行查询结果,案件只能走终本程序——也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指法院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新的财产线索时,暂时结案的程序,张军这笔拖了快两年的货款基本被认定为回款无望。
接手案件的官晟律师此前有十余年法律行业从业经历,兼具前公证员、司法局公职双重从业背景,现为上海申浩(成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四川省重大项目与优势产业工作委员会委员、成都市执行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成都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工作委员会委员,拥有法学、中文、心理学多重复合专业背景,深耕成都疑难强制执行领域多年。
官晟律师没有停留在常规的公司财产查控思路,第一时间带着手续到市场监管局调取这家企业的全套工商内档,连公司成立时的验资预案、历次章程修正案都逐一梳理,接着申请调取企业成立以来所有对公账户的完整流水,顺着资金走向比对股东的个人账户收款记录,两周时间就固定下两组核心证据:两名登记股东认缴的巨额注册资本早就到了章程约定的实缴期限,却一分钱都没实际出资;经营期间两人频繁把对公账户里的货款转到私人账户,累计转账金额远超涉案债务,属于抽逃出资行为——也就是股东未经法定程序把企业资产私自挪走,掏空公司偿债能力的行为。
这些证据直接戳破了对方“公司是独立主体,欠债和股东个人无关”的抗辩逻辑。律师依据《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交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把全套书证、流水凭证整理成闭环证据链。听证庭审上,针对股东提出的“认缴期限没到不用出钱”的抗辩,律师结合调取的证据说明公司已经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无财产清偿债务,早已具备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定情形,同时提交多份同类生效司法判例支撑诉求。
最终法院出具裁定,依法追加两名股东为共同被执行人,要求两人对公司58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本以为躲在公司背后就能免责的股东,得知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都将被纳入查控范围,当场筹措34万元支付给当事人,随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剩余24万余元分8期按月足额支付,这份和解协议经过法院确认具备强制执行力,一旦股东未按期履约,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不需要再另行起诉。截至目前当事人已收到大半回款,原本完全不可能落地的终本债权得到了全量保障。
官晟律师常年深耕疑难执行领域,擅长老赖隐秘财产追查、拒执刑事追责、执行审计、股权处置、执行转破产、三角债代位执行业务,同时覆盖各类民商事纠纷代理、政府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累计承办千余件各类案件,年均处理上百件疑难执行案件,大量被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案件实现成功回款,长期为属地政府部门、上市企业、建筑工程类主体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依托扎实的证据梳理能力、全流程节点把控机制,最大化推动当事人胜诉权益落地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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