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细微处寻真”是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始终秉持的执业理念。作为一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十三年的女律师,她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的办案作风,在卷帙浩繁的案卷中探寻案件真相,在刑民交叉的复杂纠纷中寻求最优解,先后承办各类案件三百余件,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筑牢合法权益的防护墙。
李泽蔚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怀着对法律职业的敬畏与向往,她走上律师执业道路,现为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革党员。从事法律工作十三年来,她始终锚定刑事辩护主航道,将经济犯罪与刑民交叉案件、传统刑事犯罪精细化辩护、未成年人性侵害受害人代理作为三大核心业务方向,始终坚守职业底线,不代理涉毒、涉性侵害类刑事案件。
在李泽蔚看来,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职业技能的体现,更承载着当事人的人生希望。“每一本案卷背后都是一个人的命运,必须慎之又慎。”十三年来,她养成了“抠细节、找缝隙”的办案习惯——从电子数据的蛛丝马迹里还原事实,从程序条款的褶皱中寻找转机,先后参与多个标的额超10亿元的企业重整项目,在多起全国性非法集资类案件中,为地方当事人在合法范围内争取到相对较轻的量刑,帮助不少当事人获得从轻、减轻乃至不起诉的处理。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她在佛山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良好的职业口碑。
在一起涉案金额达203万余元的虚假股票平台诈骗案中,李泽蔚担任被告人江某某的指定辩护人。该案由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共涉及十一名被告人,团伙通过搭建虚假投资平台、伪装“投资老师”“客服”等方式,诱导多名被害人投入资金,属于典型的“数额特别巨大”案件,社会影响较大。
接手案件后,李泽蔚第一时间完整查阅全部案卷,逐页梳理电子数据、银行流水、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材料,多次会见江某某核实案情。她发现,江某某仅为团伙底层组员,参与时间短、违法所得少,且系初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针对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的审理变化,李泽蔚及时调整辩护策略,在庭审中重点围绕江某某的从犯地位、初犯情节、坦白态度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相关辩护观点,认定包括江某某在内的十一名被告人均为从犯,结合各被告人参与层级、时长及退赔谅解情况差异化量刑。其中,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相较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得到了大幅从轻处理。
在另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李泽蔚担任被告人陆某某的辩护人。该案中,六名被告人在酒吧饮酒时,因质疑被害人抽奖作假,共同殴打三名被害人致三人轻微伤,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其中陆某某及同案另外两名被告人有犯罪前科,一名被告人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受理案件后,李泽蔚反复查阅监控录像、伤情鉴定意见、前科材料等全部案卷证据,多次会见陆某某,向其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引导其自愿认罪认罚。在案件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后,李泽蔚结合案卷证据,向法庭提交了陆某某具有如实供述情节的从轻量刑辩护意见。
法院经审理认为,六名被告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结合各被告人的坦白、前科、赔偿谅解等情节差异化量刑,最终采纳了李泽蔚的辩护意见,判处陆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律师的职责,就是在法律框架内,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李泽蔚常挂在嘴边的话。在她看来,刑事辩护不是“为坏人开脱”,而是通过专业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刑适当,让无罪的人不受追究,让有罪的人罚当其罪。
除了刑事辩护,李泽蔚还在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风险防控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善于在刑民交叉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展望未来,她将继续坚守“于细微处寻真”的执业理念,以更严谨的态度、更专业的服务,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践行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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