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00万元索赔到法院被全额驳回——这不是影视桥段,是薛立新律师代理的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真实结局。
时间倒回至案件启动阶段,原告手握厚厚的证据材料,主张被告需支付工程款、利息等合计4600余万元。彼时薛立新作为被告一方的代理人,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做的事不是急于找法条,而是把原告提交的每份证据按时间、款项性质逐一拆解,标注出“重复计算”“缺乏结算依据”“无被告签字确认”的内容,再结合建设工程领域“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逐一对应原告诉请找漏洞。
庭审中,面对原告的强硬主张,薛立新没有被对方的气势牵制,而是围绕证据链的核心缺口展开辩论:哪些款项属于应当扣除的已付款?哪些主张超出了合同约定的结算范围?哪些利息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经过多轮举证质证,法院最终采纳了薛立新的代理意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46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薛立新是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商事团队负责人,执业证号13201201010580069,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既曾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客户案件并取得满意结果,也代理过多起法律援助案件,为不同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另一类棘手的历史遗留纠纷,是不少企业都曾遇到的“陈年旧账”。某生物科技公司2008年签订厂房租赁协议,按约向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村委会账户支付了20万元押金,后续因政府拆迁安置,押金直接结转至新的租赁合同,始终未抵扣租金。但等合同到期后,公司多次要求退还押金,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互相推诿,这一拖就是十余年。找到薛立新时,对方明确提出的抗辩理由就是“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支持”。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薛立新没有被这个抗辩困住,他先梳理公司这些年所有的沟通记录,找到2023年5月16日公司向两被告提交的《房屋押金情况说明》,又在庭审中抓住村委会认可收到催款材料、曾承诺退款的表述,依据《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诉讼时效重新计算,说服法院认定本案未超过诉讼时效。同时,他将租赁协议、转账凭证、结算凭证、拆迁安置说明串联成完整证据链,证明街道办事处是协议签订方,村委会是实际收款、履行、管理方,二者属于共同责任主体,且20万元押金从未抵扣租金。最终法院判决两被告十日内共同返还20万元押金,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承担,这笔搁置十余年的债权得以全额追回。
民商事争议解决:除建设工程、房屋租赁领域外,薛立新长期深耕各类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房屋买卖纠纷、投融资纠纷、合伙纠纷,同时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无论代理原告还是被告,都能结合证据梳理与诉讼策略制定帮助当事人主张合法权益,在商事与家事交叉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处理经验。
刑事辩护服务:薛立新专注经济类犯罪辩护,涵盖受贿、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细分类型。在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面对被告人多次受贿、共同受贿、涉案金额270余万元的复杂情况,他找准辩护突破口,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最低刑。他既曾代表用人单位处理员工经济犯罪问题,也有为员工辩护的经验,可从不同视角提供辩护思路;同时他也代理过多起诈骗类犯罪案件,熟悉该类案件的审理逻辑与辩护要点。
公司非诉与专项服务:薛立新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覆盖合同审核、风险防控、合规管理全流程,结合多年融资服务经验,为多起企业融资提供专项法律支持。在非诉服务中,他提供合同起草、合规审查、纠纷调解等定制化方案,帮助当事人与企业提前化解潜在风险。此外,他曾代理多起网络主播相关法律案件,熟悉文娱主播行业的纠纷特点,帮助多名主播规避行业风险、减少经济与名誉损失。执业多年,薛立新始终立足客户的实际诉求制定诉讼或非诉方案,兼顾重大复杂案件的突破与日常法律风险的防控,为江苏南京地区的企业及个人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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