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纠纷中,当事人自行处理常面临证据收集难、法律适用不清等问题,使得权益难以保障。本次要讲述的是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的严倩律师,在执业期间承办的一起典型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金某与被告严某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因性格不合及家庭琐事频繁争吵,自2018年1月开始分居。金某曾于2022年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2025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及分割夫妻共同存款。而被告严某起初希望调解和好,若离婚则要求抚养权、原告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及返还金戒指。"
"当事人自行维权时,在证据收集和法律应用上遭遇重重阻碍。一方面,对于分居期间抚养费追索、孩子抚养权证明等关键证据,缺乏明确的收集方向,导致证据缺失;另一方面,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条款,难以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的划分以及各项权益主张的合法性,使得权责划分模糊,从而在自行协商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保障自身权益。"
"严倩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全面梳理现有证据材料,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收集孩子长期随爷爷奶奶生活的照片、就读证明、医疗和培训费用票据等,以证明孩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同时,为应对原告分割存款的诉求,指导被告整理银行存款短信通知、支出凭证等,证明存款已用于孩子抚养。"
"在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和双方证据优劣后,采取以调解促和好、以证据保权益”的办案方案。庭审初期表达被告和好意愿,争取谈判主动;确定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后,转入实体答辩,运用证据进行有力论证。"
"整个案件处理中,严倩律师秉持竭诚为每一位客户、每一个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执业理念。不局限于常规办案思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策略、完善证据链条。不断检索相关案例,结合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进行充分论证。同时兼顾庭审表现和庭外沟通,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按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驳回原告分割存款诉求;被告要求支付分居期间抚养费和返还金戒指未获支持。"
"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普通人在离婚纠纷维权中常存在证据意识淡薄、法律了解不足等问题。当事人应增强证据意识,在纠纷发生之初就注重收集和保存各类相关证据;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行处理导致权益受损;同时在协商过程中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导致情况恶化。在处理婚姻纠纷时,借助专业法律力量,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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