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委托后,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江颖静律师迅速梳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姚某核实细节,最终认定本案系姚某临时起意、受贪念驱使的偶发犯罪,并非有预谋的职业诈骗,辩护策略围绕核心从宽情节展开。
庭审辩护环节,江颖静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姚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损失的法定从轻情节,虽其关于坦白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其余意见均获法院支持,最终法院在法定刑内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合理判决。
案件复盘与价值延伸: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即便诈骗数额巨大,仍可通过精准界定犯罪性质、凸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维护当事人权益,江颖静律师的履职经验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务实参考。
2025年年初,某建设工地上的钢板租赁骗局引发关注,被告人姚某虚构工地用钢需求,从被害人处骗得钢板后销赃获利55万余元,案发后退赔部分损失,被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案发于2025年1月至4月,姚某分四次与被害人签订钢板租赁协议,以租赁为名取得108块钢板后,转手销赃得款55万余元,直至被害人发现钢板未用于工地建设,才向警方报案。姚某归案后主动退赔1.4万余元,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后,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提出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罚金六万元的量刑建议。
接到委托后,浙江惠崇律师事务所江颖静律师迅速梳理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姚某核实细节,最终认定本案系姚某临时起意、受贪念驱使的偶发犯罪,并非有预谋的职业诈骗,辩护策略围绕核心从宽情节展开。
江颖静律师在收到委托后第一时间调阅全案卷宗,先后三次与姚某会见沟通,核实每一次租赁交易的时间、场景及姚某的主观想法,结合姚某无犯罪前科、归案后主动退赔部分损失的情况,确定以“偶发犯罪、认罪认罚”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前反复打磨辩护意见的逻辑与表述,确保精准贴合量刑情节的认定标准。
庭审辩护环节,江颖静律师在庭审中清晰陈述姚某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损失的法定从轻情节,虽其关于坦白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其余意见均获法院支持,最终法院在法定刑内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合理判决。
庭审中,江颖静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提出姚某系临时起意的偶发犯罪、主观恶性较低,且已退赔部分损失并自愿认罪认罚的辩护意见,虽其主张姚某构成坦白的意见因姚某初期供述节奏的问题未被法院采纳,但法院最终认可了其余从轻情节,在数额巨大的法定刑幅度内采纳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的量刑建议,同时判决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即便诈骗数额巨大,仍可通过精准界定犯罪性质、凸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维护当事人权益,江颖静律师的履职经验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务实参考。
本案的核心价值在于,即便诈骗数额巨大,仍可通过精准界定犯罪性质、凸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维护当事人权益,江颖静律师作为兼具民刑专业能力的律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完成全流程辩护,让当事人在复杂的司法程序中感受到专业支持,也为基层刑事案件的争议解决提供了可参考的务实路径。真正的维权,往往不是对抗全部程序,而是精准把握每一个值得争取的细节,用专业守护平凡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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