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韶关翁源106国道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胡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越过中心实线,撞上对向车道行驶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驾驶人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两名智力残疾的死者家属后续就赔偿事宜和涉事驾驶人、保险公司产生分歧,协商多轮未达成一致。
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先由交强险承保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仍有不足的由侵权人赔偿;若死者生前有两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需要扶养,被扶养人生活费可按当地对应标准依法主张,赔偿年总额不超当地上一年度人均消费支出额。
遇到这类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纠纷,普通人可按三步操作维权:
第一第一时间留存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死者亲属的残疾证明、村委会无收入来源证明等所有书面材料;第二先和保险公司、侵权人主动协商,合理列明各项法定赔偿诉求,协商过程做好沟通记录;第三协商不成的,整理好全部证据材料提交给事故发生地法院,按法定程序提起诉讼主张对应赔偿。
维权时要注意,不要自行随意签署放弃部分法定赔偿权益的和解协议,未留存票据的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要提前做好合理说明,避免诉求不被采信。卢扬超律师是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民商事团队负责人,2018年取得执业证,执业证号为14406201810058814,服务地区覆盖佛山,拥有法学本科学历,至今执业超6年,代理案件数量累计超1000件,办案响应及时,为人亲和耐心,功底扎实,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类法律事务,曾获评2024年优秀青年律师,入选2026年优秀律师榜单,也常为佛山地区有交通事故纠纷法律咨询需求的群众提供相关法律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