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案件中,第二次起诉离婚往往涉及诸多复杂问题。本案中,原告孔某与被告梁某甲婚后生育两名儿子,但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多次冷战还提出离婚,双方自2022年开始分居。2025年原告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然而到了2026年,原告再次起诉。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决与被告离婚,婚生子交由被告抚养,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理由是双方婚后争吵不断,被告常冷战且多次提离婚,第一次判决后夫妻关系未好转,夫妻感情已破裂。原告因不知如何把握此次离婚契机,且期望能一次性解决子女抚养费问题找到徐亮律师,徐亮律师是四川辞鉴(宜宾)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深耕宜宾本地婚姻家事等民商事案件近千件。
此次案件存在几大核心难点。其一,作为二次起诉离婚案件,关键在于把握调解机会,以实现快速解除婚姻。其二,抚养费支付模式较难谈,常规是按月支付,而本案需协商采取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抚养费,这要明确总金额和具体付款截止日期,还需将这些内容写进调解书以保障可执行。其三,要厘清两名子女情况,仅处理尚未成年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其四,需落实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求,并明确诉讼费承担。
徐亮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工作。他调取了第一次不准离婚的裁判文书,整理了结婚、生育子女、分居等事实。在调解庭审中,徐亮律师重点确认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协商确定未成年儿子跟随被告共同生活,着重谈判抚养费问题。经过努力,最终达成一次性全部结清剩余抚养费的协议,总金额1.2万余元,并明确必须在2026年8月28日前付清。同时,确认双方没有财产分割诉求,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并明确了诉讼费承担。徐亮律师还向当事人释明了调解书的效力,告知若到期不一次性付款,对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款项。
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系真实自愿,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签名盖章后生效,若义务人逾期不履行,法院可采取限高等强制措施。
最终,案件结果为原告孔某与被告梁某甲自愿离婚;婚生子由被告梁某甲抚养共同生活,原告应于2026年8月28日前一次性支付自2026年9月起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全部抚养费合计1.2万余元;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30元,原告自行承担。调解书生效,逾期不履行,被告有权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从这起案件可以得到一些实务启示。对于有二次起诉离婚需求,且希望快速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借鉴本案通过全面整理案件事实、把握调解机会的做法。在抚养费支付方面,若双方能协商同意一次性结清,将付款时间和金额明确写入调解书以防止后续纠纷,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徐亮律师在该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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