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纠纷里,当事人常常会陷入维权困境。比如不清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也难以判断某些财产究竟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在维权时理不清头绪。就有这样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由北京市重光武汉律师事务所具备多年婚姻家事业务经验的严倩律师承办。她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超600件案件,在处理复杂婚姻纠纷时,善于从诸多因素中理清案件脉络。"
"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相识恋爱,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子。婚后原告因与被告父母相处不睦,自2018年2月起回娘家居住,双方开始分居,婚生子也一直由原告在娘家抚养至今。原告曾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两次起诉,一次调解和好,一次撤诉。但夫妻矛盾并未解决,于是在2022年11月第三次起诉离婚。原告主张离婚、获得孩子抚养权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同时处理分居期间抚养费和孩子户口迁移问题,此外,还涉及原告父母赠与的20万元款项性质认定。被告则不同意离婚,若判离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并主张原告的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在自行维权过程中,原告遇到了诸多难题。一方面,证据整理没有重点,不清楚哪些关键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哪些能确保自己争夺抚养权有优势以及能证明财产归属;另一方面,对于法律条文不熟悉,在陈述主张和应对被告观点时,无法从法律层面进行有力回击,导致前两次诉讼都未能解决实质问题。"
"严倩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刻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她明确了案件的三大争议焦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符合法定判离条件;婚生子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原告父母赠与的20万元款项性质应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应对这些争议焦点,严倩律师指导原告系统地梳理证据。比如结婚登记档案、前两次诉讼的庭审笔录及裁定书、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公安机关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银行转账凭证、司法鉴定意见书等。其中,2020鄂0527民初1669号庭审笔录非常关键,被告在该笔录中承认20万元款项来源于原告父母赠与,且自认原告转出的171177元中包含该笔赠与款,这为证明该款项是原告个人财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办案过程中,严倩律师秉持为每一位客户、每一个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执业理念,拒绝简单套用模板。在庭审中,她围绕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关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定判离情形展开论证,强调双方分居已逾四年、此前两次诉讼未能和好,夫妻感情已无修复可能。针对抚养权争议,她指出婚生子一直随原告生活,原告照顾周到,孩子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与孩子相处甚少,未尽陪伴义务;原告父母也愿意协助照料,由原告抚养更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子女”原则。对于20万元赠与款的性质争议,她援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结合被告曾当场拒绝原告父母另赠2万元的行为以及被告在先前庭审中的自认,证明该款并非赠与夫妻双方,应属原告个人财产。"
"最终,湖北省秭归县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严倩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原告办理婚生子户口迁移手续时,被告应予协助;婚前财产各归所有,原告接受其父母赠与的20万元归原告个人所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出,普通当事人在离婚维权中常见的误区有:不重视证据收集和整理,缺乏法律知识导致无法准确主张权益等。在此提醒大家,遇到离婚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自身的疏忽和不专业而导致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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