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伟海律师是乐清柳市人,执业于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还是温州市未成年人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他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主办过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罪、诈骗罪、盗窃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强奸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常见罪的刑事案件,大部分轻罪案件为委托人取得了不捕+缓刑或者不诉的结果,部分重罪案件也积极争取从轻处罚。
这次的民间借贷纠纷,对郑律师来说也是一次不小的挑战。案涉三笔借款发生在2008至2010年,全部为现金出借,年代久远没有留存转账记录,仅有书面借条。庭审中二被告分别提出两大核心抗辩:一是主债务人缺席庭审,次债务人主张案涉借款早已还清、本案超出法定诉讼时效;二是否认存在债务加入,辩称先前支付1万元只是出于邻里情谊的无偿帮扶,没有替母还债的意思表示,案涉录音存在诱导取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案件胜诉阻力巨大。
接受委托后,郑伟海律师精准梳理案件突破口,立足老旧现金借贷本地交易习惯,先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两名被告名下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牢牢锁定被告财产,防止被告恶意转移资产。取证环节是本案制胜关键,郑律师结合案件客观情况,指导当事人子女规范与欠款人之子通话,在合法前提下固定关键录音证据,录音内容清晰体现对方认可全部欠款、自愿逐年还款、已实际履约1万元的客观事实,为认定债务加入筑牢证据根基。
庭审中,郑伟海律师围绕两大争议焦点层层说理:其一,涉案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债权,不存在诉讼时效过期情形,结合本地早年民间借贷普遍现金交付的交易惯例,仅凭借条配合当事人完整合理的事实陈述,足以佐证现金借款真实交付;其二,依托保全的书面借条+完整录音,援引《民法典》债务加入相关法条,论证被告之子亲口作出分期还款、自认承接债务的意思表示,依法构成债务加入。同时客观区分本息责任边界,主张债务加入仅约束本金部分。
乐清市人民法院采纳全部代理观点,判令原借款人偿还全部本金及约定合法利息,其子对4万元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用全部由两名被告承担。家属拿到判决书时,看到的不仅是结果,还有那些被认真对待过的辩护意见。郑伟海律师凭借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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