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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拖欠两百余万工程款,转包市政绿化项目被拒结算,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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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06 · 19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丽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宁夏怀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40120171185225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建设工程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795186755
代表案例:16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1、西北政法大学毕业,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法律思维清晰敏捷。 2、有法院工作经历,了解法官思维角度。 3、从事法律行业11年,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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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一位个人转包市政绿化项目的当事人全额垫资完工后,发包方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尾款拒不结算。张丽丽律师接受委托后,搭建证据与法律论证体系,夯实实际施工人证据链、专项举证苗木价款、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两百余万工程款诉求,为当事人追回垫资。

在建设工程领域,转包项目的工程款结算纠纷屡见不鲜,许多普通当事人在遭遇此类纠纷时,自主维权往往陷入僵局。今天为大家分享一起真实的总包转包市政绿化项目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例,本案由深耕建设工程与合同纠纷领域多年的张丽丽律师全程承办,其长期专注建设工程、合同、公司等领域案件处置,积累了大量一线实务办案经验,擅长从繁杂琐碎的案件事实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为案件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当事人个人承接了该市政绿化工程,从园林公司处转包项目后,全额垫资完成了土方、灌溉、苗木种植及三年养护工作,且工程经多方验收全部合格。然而,项目竣工交付后,发包方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两百余万尾款拒不结算。当事人起初尝试自行与发包方协商,但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经验,在证据收集和事实梳理上一团混乱。一方面,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施工人身份;另一方面,对于苗木价款的争议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导致协商毫无进展。之后,当事人又自行尝试维权,但因维权思路偏差,未能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和解决方案,陷入了维权困境。"

"张丽丽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排查发现当事人证据缺失严重,存在事实梳理混乱、权责界定不清、维权思路偏差等问题。于是,张律师指导当事人补全转包承包合同、四年连续多份四方验收备案表、苗木采购转账凭证、现场施工相关证言、竣工图纸等全套材料,厘清了双方法律关系,为后续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本案办理全程中,张丽丽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执业原则,摒弃模板化办案模式,结合当事人实际诉求、案件利弊情况定制专属解决方案,兼顾维权效果与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针对本案,张律师制定了调解+诉讼双重备选方案。首先,在证据收集上,一是夯实实际施工人完整证据链,结合建工司法解释第四十三条,论证实际施工人可直接起诉发包方,击破主体资格抗辩;二是针对苗木价款争议专项举证,形成完整采购证据闭环,证明案涉香花槐为全新外购苗木,应当按照新植标准计价;三是主动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区分合同内固定工程、合同外变更增量工程,精准核算工程总造价,同时厘清总包与原告4%管理费协商约定,说明管理费无需在本案工程款中扣减。"

"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系法定实际施工人,苗木采购证据完整有效,全盘采纳了张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额支持两百余万工程款诉求,判令发包方于判决十日内支付工程款,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造价鉴定费由发包方承担大部分。"

"复盘此案,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发包方否认当事人实际施工人身份和压低苗木价款。大众日常维权时,常见误区包括证据收集不完整、对法律关系和权责界定不清、缺乏专业的维权思路等。在此提醒大家,遭遇法律纠纷要及时依托专业律师维权,避免陷入维权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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