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之上,丁云龙律师正围绕会计鉴定、电子数据、同案人供述等证据进行严谨质证,逻辑清晰、依据充分。这一幕发生在一起非法经营案的庭审现场,被告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期间,通过微信为上线代售电子烟。
丁云龙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律背景。他是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2007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长达二十余载的法律生涯中,他先后任职于江西省赣州市的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核心岗位,2019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
在这起非法经营案中,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丁云龙律师在侦查阶段就介入了辩护工作。他针对电子烟监管体系、国家规定适用位阶、非法经营罪主观故意等展开严谨论证。他明确提出被告人违法性认识程度较低,并非以经营为主业,仅仅是兼职代售,这一观点显著降低了被告人的主观可责性,为法院轻判提供了关键的法理支撑。
同时,律师对微信流水、订单记录、转账凭证逐笔核对。他明确提出应扣除未成交订单、退货退款、快递运费、电子烟烟具非专卖品部分,有效压缩了犯罪金额,避免了量刑不当升格。在界定被告人的地位时,律师清晰阐明被告人不组织货源、不控制定价、不分取主要利润、仅提供信息转发与代收服务,完全处于从属、辅助地位,与上线组织者明显区分,大幅减轻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外,丁云龙律师第一时间指导家属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以实际行动体现悔罪,这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核心酌定情节。并且,他全程保障被告人自愿、真实、明知后果地认罪认罚,精准对接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确保最终判决完全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最轻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充分采纳了丁云龙律师提出的坦白、积极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等辩护意见,最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丁云龙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多个维度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充分体现了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让当事人在司法程序中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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