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为生产经营向卖方采购工业滤布,签合同后按约定付清全部货款,却始终没收到货物。卖方既不安排发货,也不退还已收货款,哪怕买方寄送解除合同通知书,对方仍消极应对。买方生产计划受阻,经营利益受损,陷入维权僵局。
2017年开始执业的王毅超,是山西旭日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民商事领域,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对合同事务、损害赔偿类纠纷的处理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擅长梳理交易类案件的法律关系,会从管辖约定、证据闭环、规则适用三个层面精准推进维权流程,这一思路在本案中得到了直接体现。
王毅超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核查案涉合同的管辖条款,确认约定由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后,同步指导客户整理全部交易相关证据。他不仅梳理出双方签署的购销合同、银行转账付款凭证,还协助固定了解除合同通知书的邮寄回单,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卖方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王毅超在法庭上完整陈述交易经过,逐一出示证据论证被告的违约事实,明确指出被告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退款责任,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他的代理意见。
庭审结束后,王毅超跟进了判决书的送达与生效流程,同步告知买方后续若需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同时提醒客户留存好所有案件材料以备后续使用。他始终认为,办案的核心不是单纯赢得判决,而是帮客户把维权的每一步都走得扎实,不给后续执行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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