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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搞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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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5833人看过
导读:恶搞别人照片就已经算是侵犯了肖像权,对于肖像权就是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之下而进行使用这都已经触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对于受害者是可以要求违法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还有恢复自己的名誉。
恶搞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一、恶搞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恶搞严重的情况之下就算是侵犯了肖像权;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使用肖像权的情形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

第一千零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肖像就是属于本人的面貌,这个只能是自己独自享有,只要没有经过本人的同意,那么这个权利只要被他人进行侵犯必然就要承担其后果,所以,不管是恶搞他人的照片还是属于利用照片用作营利的目的,这些都是需要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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