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故意伤害案的最终结果
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量刑结果低于检察院最初提出的法定刑幅度预期。
案件核心争议为:被害人对矛盾激化是否存在过错、伤害行为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是否完整、尸检鉴定程序是否存在影响效力的瑕疵,以及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后能否依法从宽处罚。
案件的基本经过
本案当事人因早年与同村人员因沙子归属问题发生冲突,争执过程中用拳头击打对方头面部,对方倒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事人随后长期外逃,多年后被抓获归案。
案件难点在于:案发时间久远,原始现场证据留存有限;当事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被害人存在明显引发矛盾的前置行为;家属希望尽量争取从轻处理,但无法提前获知法院最终的裁判尺度。
案件涉及的法律依据
按照刑法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结合刑事诉讼相关规定,若案件中被害人对矛盾引发存在过错、被告人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书面谅解、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符合条件的也可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
沈阳地区的刑事诉讼办理流程
1.案件由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核对案件证据材料,提出量刑建议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2.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安排辩护人查阅、复制全部卷宗材料,组织庭前会议梳理争议焦点;
3.开庭阶段依次完成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环节,重点围绕定罪与量刑事实充分发表意见;
4.法院结合开庭情况、在案证据、辩护意见综合评议后,择期公开宣判。
这类案件的必备证据清单
办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类案件,核心证据主要包括:
1.到案经过、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笔录;
2.尸检鉴定意见书、鉴定机构资质证明、鉴定流程的程序性材料;
3.现场证人证言、案发起因的相关聊天记录、凭证;
4.被害人家属与被告人签署的赔偿协议、收款凭证、书面谅解书;
5.被告人一贯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相关材料。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赵磊律师,是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重大经济犯罪、涉黑涉恶案件、死刑及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同时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法律服务,熟悉沈阳地区各办案机关的裁判思路与办案流程。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