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合法取得“XX”化妆品商标独占使用权,却发现淘宝个人店铺未经许可,在线上售卖印有同款商标的三无面霜。这些面霜售价268元,还有大量交易评价,这对品牌口碑造成了严重损害。商家拒绝沟通,法院传票无法直接送达,案件只能走公告送达程序。
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吴磊律师接受了品牌管理公司的委托。吴磊律师执业以来,始终秉持“精业通法,忠诚尽职”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深知线上侵权证据易灭失、侵权人失联需公告送达、被告缺席无当庭答辩等问题的棘手,也明白要完整区分商标权属效力、侵权比对标准,否则品牌将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吴磊律师首先指导客户办理公证处网页保全公证,完整留存店铺名称、商品、外包装商标图样、售价、评论数据等,形成不可推翻的公证书证,解决了线上页面随时下架、证据灭失的风险。接着,他整理商标注册证、续展证明、独占许可授权合同、权属流转材料,清晰证明当事人具备独立起诉、主张赔偿的主体资格,从根源消除被告对权利主体的抗辩空间。
庭审中,吴磊律师对比公证图片与注册商标,指出案涉商品使用“朵颜”文字标识完全一致,商品均为化妆品,属于同一种类,符合商标法相同商品相同商标侵权认定标准;同时,案涉产品无生产资质属于伪劣产品,加重了侵权主观过错。他还结合商品售价、评论销量、商标使用年限、品牌知名度,以及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向法庭提出赔偿诉求。
最终,法院认定网店经营者构成商标侵权,判令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45000元,案件大部分诉讼费由侵权商家承担。即便被告全程缺席庭审,依靠完整证据链实现了品牌维权胜诉。
事后,品牌管理公司对吴磊律师的专业和负责印象深刻,也更加明白了在面对商标侵权时,依靠专业律师和完整的证据链维权的重要性。吴磊律师也将继续秉持“精业通法,忠诚尽职”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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