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关系里,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债务人借了钱却不还,债权人在追讨债务时,就会考虑是找债务人还是担保人要钱。那只执行担保人而不执行债务人,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呢?相信不少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接下来咱们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担保的类型及执行规则
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债权人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比如张三为李四向王五借款提供一般保证,只有在法院强制执行李四的财产后,仍不能还清债务时,王五才能要求张三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只执行担保人的条件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选择只执行担保人。因为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在债务到期后,和债务人处于同等的还款地位。例如,甲为乙向丙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乙没有还款,丙可以直接要求甲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要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在债务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才能执行担保人。
三、执行担保人的操作要点
债权人如果要执行担保人,首先要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然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原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法院在受理后,会对担保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拍卖等执行措施。比如法院可能会查询担保人的银行账户,冻结其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四、担保人的权利及救济途径
担保人在被执行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也就是说,担保人替债务人还了钱后,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如果债务人不偿还,担保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时,担保人需要提供担保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自己已经替债务人偿还了债务。
在执行完担保人的债务后,后续可能会出现债务人不认可担保人的追偿,或者担保人发现债务人还有其他财产未被执行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法律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够为你提供靠谱的法律建议。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而是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处理法律问题时更加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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