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寿光市看守所迎来了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依法逮捕的杨XX。非法经营罪作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法定刑幅度较高,社会关注度大。杨XX到案后,其家属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委托了洪昊律师介入辩护。
洪昊律师自2009年便开始投身法律工作,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曾跟进过IPO、新三板上市等项目,还担任过建工企业法务经理。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家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近千余件,处理金额上亿元的他,深知在刑事案件中细节与证据研判的重要性。
接受委托后,洪昊律师立刻前往寿光市看守所会见杨XX。他详细了解案件事实、经营模式、资金流向及到案经过,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凭借着多年处理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与仲裁的经验,以及在刑事辩护领域“程序保障与实体抗辩并重”的理念,洪昊律师很快发现本案在证据链条、主观故意认定以及社会危险性评估等方面存在可辩护空间。
随即,洪昊律师向寿光市公安局提交了书面取保候审申请,并附上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在意见书中,他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首先,他指出杨XX涉嫌的犯罪行为不属于严重暴力犯罪,且涉案事实已基本查清,不存在毁灭证据、伪造证据或串供的现实风险。这一判断基于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证据结构的精准研判,能够敏锐地洞察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其次,考虑到杨XX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能够如实陈述案情,认罪态度良好,这体现了他对案件细节的关注和对当事人情况的全面了解。再者,杨XX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家庭成员,具备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的条件,取保候审不影响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最后,他强调继续羁押的必要性不足,变更强制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的原则。这其中蕴含着他对法律深刻的理解和宏观的行业视野,将具体案件与法律原则相结合。
为了让办案单位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观点,洪昊律师多次与办案单位沟通,提交了相关类案参考材料,并充分表达了当事人愿意配合后续侦查、随时到案的承诺。经过近两个半月的不懈努力,办案机关最终采纳了洪昊律师的辩护意见。
2026年5月20日,寿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决定对杨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寿光市看守所据此出具《释放证明书》,将杨XX予以释放。
洪昊律师的这次成功辩护,不仅为当事人杨XX争取到了宝贵的人身自由,更为后续案件的实体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类似案件在被逮捕的不利局面下如何实现取保候审提供了可参考的范例,厘清了在证据不足、社会危险性评估等方面的规则适用,在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之间找到了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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