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市场中,一场看似普通的交易却暗藏玄机。当事人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145万元,交易时双方留存10万元房款作为户口迁出保证金,明确当事人完成户口迁出后,买方需立即支付该笔尾款。当事人积极配合,早已完成了房屋过户、交付等全部合同义务。然而,因另案购房纠纷,其户口短暂滞留涉案房屋。但当事人在办结新房屋产权手续后,第一时间就将户口迁出,按理说已完全满足保证金付款条件。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买方竟以当事人曾经逾期迁户为由,拒绝支付这10万元保证金,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这一情况让当事人陷入了极度的困境,自己明明履行了义务,却拿不到应得的款项。
此案件存在多个棘手的难点。其一,合同中虽约定了保证金支付条件,但交易过程复杂,需要精准梳理出核心约定,以明确保证金的支付规则是否真如当事人理解的那样。其二,要证明当事人确实已完成户口迁出,且满足付款条件并非易事,需要收集大量相关证据。其三,买方提出逾期迁户抵扣违约金的主张,这给案件增添了新的变数,如何应对该主张成为关键。
就在当事人一筹莫展之时,找到了孙侠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1111880999)。接手案件后,孙侠律师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在案件初期,孙侠律师全面梳理居间协议、正式买卖合同、房款支付记录等,运用合同解释的专业方法,明确双方真实意思,即10万元保证金的唯一支付条件为户口实际迁出,无其他附加扣款、违约抵扣约定,拿到了锁定合同核心约定这一关键证据。接着,孙侠律师收集整理另案民事调解书、新房屋不动产权证、户口迁移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采用证据收集与整理的专业方法,完整证明当事人已合法、彻底迁出涉案房屋户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完全成就,固定了履约的关键证据。最后,在庭审过程中,针对买方提出的“户口迁出逾期、应当抵扣违约金”的抗辩观点,孙侠律师运用法律关系区分的专业方法,当庭精准区分独立诉求,明确逾期迁户违约金属于独立违约追责请求,与本案保证金支付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且对方已另案起诉,不得在本案中拒付、抵扣保证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孙侠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买方全额支付当事人户口迁出保证金10万元,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买方承担,当事人成功全额回款,房屋买卖合同权益圆满落地。在此也提醒大家,在房屋买卖交易中,一定要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明确各项款项的支付条件和规则,同时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交易记录和证据,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孙侠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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