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起案件,某金融机构与两名被执行人因信用卡纠纷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查封了登记在两名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案外人在房产被查封前,就通过中介与原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全额支付购房款,收房后完成装修并实际入住,一直承担房屋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因房屋原有抵押、原房主拖延配合,房产始终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案外人就此提出执行异议,请求法院停止对该房产执行、解除查封,并委托蒋长伟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案件。
蒋长伟律师有着7年执业经验,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尤其专精于买卖合同案件。此次面对房产执行异议案,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积淀,协助当事人整理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还贷单据、装修记录、生活缴费票据、中介证言等证据,完整证明房屋交易、付款、实际入住的全过程。合议庭结合不动产登记信息与全部证据,对照法律规定逐项核查案件事实。最终,法院裁定中止对案涉房产的执行。法院认为,当事人在房屋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清全款并实际占有房屋,未能过户并非自身原因,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其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保护。
这起案件中,蒋长伟律师就像一位在法律迷宫中为当事人寻找出口的引路人,凭借专业能力,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正如那句“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专业就是拨开迷雾的利刃”,蒋长伟律师用专业为当事人的房产加上了一把“安全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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