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偿顺序是什么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偿顺序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11 · 2009人看过
导读:当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若为企业法人且经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其清偿顺序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依次是职工工资等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若不是企业法人,则按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先后受偿。
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清偿顺序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碰到债务人欠了好多人的钱,可他自己明显没能力还清这些债务的情况。比如说,一个小老板做生意失败,欠了供应商的货款、银行的贷款,还有朋友借给他的钱,而他的资产根本不够还这些债。这时候就会让人很关心,这些债权人的钱到底按照什么顺序来还呢?这就是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清偿顺序的问题。

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当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要清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像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使债务人财产受益而产生的债务,比如因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破产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保管公司的设备请了专门的仓储公司,这支付给仓储公司的费用就属于破产费用。而如果公司在破产程序中为了继续经营,向供应商进了一批货,这产生的货款就属于共益债务。只有先把这些费用和债务清偿了,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清偿。

二、职工债权的清偿

职工债权在清偿顺序中处于比较优先的位置。这里的职工债权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例如,一家工厂破产,厂里的工人几个月的工资还没发,还有一些工伤员工的补助也没给,这些都属于职工债权。在清偿时,要优先保障职工的这些权益,让职工的基本生活能有所保障。

三、社保费用和税款的清偿

在清偿完职工债权后,接下来要清偿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保费用关乎社会的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在清偿顺序上也有一定的优先性。

比如,一家企业破产,它之前欠了税务局的税款,还有除职工个人账户以外的社保费用,这些都要在这个阶段进行清偿。

四、普通债权的清偿

普通债权是指前面几类债权之外的债权,这也是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的一类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要在前面几类债权清偿完毕后进行。而且普通债权往往不能得到全额清偿,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比如,一家公司破产,有很多供应商的货款、个人的借款等都属于普通债权。如果破产财产在清偿前面几类债权后还有剩余,就会按照各个普通债权人的债权比例进行分配。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债权,那么各个债权人就只能按比例获得部分清偿。

当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完成上述清偿顺序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债权人对清偿顺序有异议该怎么办,或者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财产等行为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债权人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债权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

网站地图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