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案件中,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就像一场比赛喊了停。但很多人就会疑惑,这时候执行时间咋算呢?裁定终结执行指的是法院在执行过程里,因为出现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得执行程序没办法继续进行,或者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比如被执行人去世且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没有义务承担人之类的。这中间的执行时间计算可不是简单的事儿,关乎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执行起始时间确定
执行的起始时间很关键,一般就是执行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的日期。就好比小明和小张有债务纠纷,小明拿到胜诉判决后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收到小明的申请执行书那天,执行程序就开始启动计时了。要是法院自身移送执行的案件,那就是移送执行书的日期开始算。这起始时间确定清楚了,才能接着往后算整个执行时长。
二、正常执行期间计算
从执行开始到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之前,这一段正常执行的时间是要算进去的。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等措施。在执行期间,要是有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部分义务,或者法院依法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债等情况,这些时间都正常计算在执行时间内。可以这么理解,法院正按照流程一步步走,就像运动员正常跑步一样,而这跑步过程的时间就是执行期间。
三、执行中特殊情况时间处理
执行过程中会有一些特殊时间得特殊对待。比如执行中止,要是出现了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像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等,执行会暂时停止。这期间的时间是不计算在正常执行时间里的,就好比跑步运动员中途休息了一会儿,这休息的时间不算跑步成绩。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恢复,继续接着前面的时间计算。还有执行和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开始履行,和解期间的时间也需单独考虑,不过一般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执行法院才会裁定终结执行,这时和解的时间通常也算在整体执行时间内。
四、执行终结裁定送达时间影响
法院作出终结执行裁定后,裁定送达的时间也会对整个执行时间有一定关联。裁定书一般会送达给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如果在裁定书送达后,发现有新的情况或者错误,法院有可能会重新作出相关决定。要是之前计算的执行时间有需要调整的情况,那么就会根据新的裁定重新进行认定。但是只要裁定合法送达生效,从这个时间点起,基本就可以确定整个执行时间的截止点了。
执行时间确定之后,如果申请执行人发现还有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又会面临重新申请执行的问题。重新申请执行的流程、条件以及和之前执行时间如何衔接都是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是遇到这些困扰,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的律师都具备可核验的执业资质,不会做虚假承诺,能结合实际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执行问题上少些烦恼,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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