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劳动合同的签订可是关乎咱们打工人切身利益的大事。当面临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少人心里都犯嘀咕,这第三次签合同是不是一定得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毕竟无固定期限合同就像是一份长期的保障,心里踏实。但又不确定公司会不会有别的想法,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第三次签合同的法律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表现良好,也没有出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况,那么当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公司就应当和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要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得同时符合几个条件。首先,得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强调“连续”,中间不能有中断。其次,劳动者不能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比如小张虽然和公司连续签了两次合同,但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那公司就有理由不与他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劳动者的选择权
其实,第三次签合同时,劳动者是有选择权的。如果劳动者自己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比如小王觉得自己可能过段时间就会换工作,不想被无固定期限合同束缚,他就可以主动和公司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四、用人单位的义务
当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时,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公司明明该和小赵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还是签了固定期限合同,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那个月起,小赵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五、协商与维权途径
要是在第三次签合同的问题上和用人单位有分歧,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邮件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完无固定期限合同后,也可能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比如公司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工资待遇会不会有变化,岗位调整该怎么处理。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应对公司的不合理行为,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职场上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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