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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安装工程质保金遭拖欠,被以多种理由拒还,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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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07 · 161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东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副主任
律所:湖北敏讷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2510881820
咨询电话:17798208163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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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公司完成门窗供货安装,质保期届满申请返还质保金,却被被告以多种理由拒绝,沟通无果后陷入维权困境。本案由李东锋律师代理,他第一时间梳理材料、固定证据,通过精准辨析法律关系击破对方抗辩。最终帮助原告全额拿回43万余元质保金及利息,展现了专业法律素养。

在商业活动中,工程质保金纠纷是常见的法律问题。不少企业在遇到此类纠纷时,由于缺乏专业法律知识,自行维权往往容易陷入僵局,耗费时间和精力却难以获得理想结果。接下来,我们将通过一起真实的门窗安装工程质保金纠纷案例,深入了解专业律师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本案由深耕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的李东锋律师全程承办,他本科学历,兼具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与心理咨询师双重专业资质,深耕法律领域15年。在投身法律行业前,他曾就职于年产值百亿的大型集团,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对企业运营全流程、商业逻辑有着深刻理解。他长期专注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等民事案件处置,积累了大量一线实务办案经验,擅长从繁杂琐碎的案件事实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为案件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原告公司与被告签订住宅门窗供货及安装工程合同,在完成门窗供货、安装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并交付业主使用,并完成工程结算后,按照约定以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然而,质保期限届满,原告完成维保义务并提交质保金申请材料后,被告却以本案属于承揽合同、原告未履行请款流程、结算已放弃索赔权利等理由,拒不返还质保金。原告多次沟通催要,均未取得成效。在自行维权的过程中,原告面临着证据梳理困难、法律关系界定不清、无法有效应对被告抗辩等问题,导致维权陷入困境。"

"李东锋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着手全面梳理工作。他带领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全套案卷材料,包括门窗供货安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结算协议书、质保验收报告、物业确认文件等,清晰地梳理出项目施工、竣工交付、结算、质保期满的完整时间线。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细致审查,排查证据漏洞、补全缺失材料,厘清双方法律关系,为后续的维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本案办理全程中,李东锋律师始终秉持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执业原则,摒弃模板化办案模式。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他制定了调解+诉讼双重备选方案。在庭审中,面对被告从案由定性、付款前置流程、结算免责条款、违约金扣除宽限期、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多个角度进行的抗辩,李东锋律师重点论证门窗供货安装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定性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针对被告主张结算协议已经放弃违约金的抗辩,他精准拆解结算条款真实含义,指出该协议仅针对工程量价款结算,并未放弃质保金逾期违约索赔权利。他对质保期起算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逾期利息计算依据逐项进行举证说理,同时客观分析优先受偿权的法定行使期限风险,向法庭完整呈现案件事实。"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案涉门窗供货安装包含封堵、防水、防雷等施工内容,属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质保期已经届满,质保金支付条件已经成就;结算协议书仅针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推定原告放弃主张质保金逾期利息。另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超出法定18个月行使期限,不予支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质保金434009.63元及相应逾期利息,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29元,由被告承担,若义务人未按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工程质保金纠纷中,准确辨析法律关系、合理运用证据至关重要。普通当事人在自行维权时,往往会因对法律专业知识的欠缺和证据梳理能力的不足,陷入维权困境。因此,当遭遇类似法律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是明智之选,能够更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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