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很多人觉得只要办了婚礼、两人一起生活,那就是合法夫妻了。但实际上,有些看似正常的婚姻关系,可能在法律上属于非法婚姻。非法婚姻不仅会让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麻烦和纠纷。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非法婚姻里处理起来就和合法婚姻大不一样。那么,在民法典中,到底什么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非法婚姻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重婚情形下的非法婚姻
重婚是典型的非法婚姻。民法典明确规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不管是登记结婚还是形成事实婚姻关系,都属于重婚。比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这就构成了重婚。这种婚姻是无效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要认定重婚,关键在于证明一方在结婚时已有合法婚姻关系存在。所需材料包括原结婚证、相关证人证言等,若对方和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邻居的证言就很重要。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比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如果是这类亲属关系结婚,婚姻会被认定为非法。举例来说,表兄妹甲和乙结婚,他们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要证明这种亲属关系,一般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族谱等材料,以清晰显示双方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达到这个年龄结婚的,也属于非法婚姻。例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了,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认定这种非法婚姻,主要看双方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上面会明确显示出生日期,以此判断是否达到法定婚龄。
四、受胁迫结婚可撤销
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比如,甲威胁乙如果不跟他结婚就伤害乙的家人,乙无奈和甲结婚,乙就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要撤销这种婚姻,需要提供能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如威胁的短信、证人证言等。
非法婚姻被认定无效或撤销后,后续还会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财产分割不像合法婚姻那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子女抚养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抚养权和抚养费。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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