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偷越两次,就能定罪吗?
熊X与汤X等七人,为转换驾驶证,在他人组织下,于2018年9月9日、12月19日,在广西东兴附近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取保候审。
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系统阅卷。他盯着那叠厚厚的卷宗,逐页翻阅,目光在关键信息上停留。法律研判时,他眉头紧锁,反复权衡每条法律条款的适用。政策分析环节,他不断对比最高检的司法政策与本案实际情况。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侦破及预审。2009年转行做律师,还曾是周口师范学院经济法学特聘讲师。这般履历,让他在构建辩护体系时,有着独特优势。
他明确熊X偷越国境是为办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短且无违法活动,区别于其他偷渡目的。他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如主动投案、无违法前科、涉案时间久且未再犯。还结合最高检“慎押、慎捕、慎诉”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论证符合不起诉条件。
多次与检察官专业沟通后,他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等从宽情节,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场辩护中,李鉴春精准把握行为性质,让我们看到,个案事实与刑事政策结合,能引导司法裁量走向宽缓,也让审查起诉阶段的专业沟通与书面意见,成为推动案件优质处理的关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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