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流入诈骗赃款的银行卡,就能判定持卡人有罪吗?
2022年10月,被害人刘XX报案称网上被诈骗数万元,部分款项转入万X某银行账户。经侦查,万X某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仍提供名下及他人银行卡用于转账取现,还提供社交账户帮助收取资金,收取资金数十万元,查实犯罪资金数万元,个人获利数千元。案发后,万X某被公安机关侦查。
此时,一位律师介入了此案。他就是李鉴春,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毕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十六年,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多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这样的履历,让他在面对此案时,有着独特的优势。
李鉴春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当了解到万X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属于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时,他心中有了底。他动员其亲属退赃,并劝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时,他及时与承办检察官沟通,递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他盯着那份意见书,手指在纸张边缘轻轻摩挲,脑海中不断梳理着案件细节。最终,所主张的不予批捕意见被采纳,检察院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对万X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案件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起诉后,李鉴春继续跟踪。他仔细研究每一份证据,反复推敲法律条文。他提交建议缓刑的法律意见时,眼神坚定,深知这关系到当事人的未来。所提建议被检察官采纳,检察院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这场法律较量中,李鉴春凭借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处罚。他没有让法律成为冰冷的条文,而是让其成为了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有力武器。正如他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咬着牙,努力为当事人走出一条希望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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