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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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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6833人看过
导读: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我国法律上对专利权的认定一般是属于名誉权,对于专利是由多名人员开发的,则可以在申请上认定多保专利权人,但与专利的使用是没有关系的,专利必须经授权后才可以使用。
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吗?

一、专利权人可以是多个吗?

可以是多个,名誉权,可以说是虚拟的一个权力,没有实质性。专利发明人是名誉权不是财产权,只能变更不能转让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以为个人和单位,是财产权可以转让专利没授权前的申请人叫专利申请人,授权后叫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

例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

对于专利权的认定,是需要由专利发明人向国家的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合法的处理上才可以办理的,这样申请的专利权才具备法律效应,对于其它人员需要使用专利权,需要交纳相关的专利授权费用,并获得专利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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