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如何处理案件
作为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可按以下步骤处理案件:
首先,审查原告专利的有效性。可通过检索现有技术,看原告专利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授权条件,必要时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其专利无效。
其次,判断自身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依据全面覆盖原则等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方案是否落入原告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若未落入,则不构成侵权。
再者,寻找不侵权抗辩事由。如主张先用权、现有技术抗辩等。先用权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等,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现有技术抗辩是指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
最后,积极参与诉讼程序。按时提交答辩状,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二、专利侵权诉讼流程如何划分
专利侵权诉讼流程一般如下:
首先是起诉阶段,专利权人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等相关材料,明确诉求及所依据事实理由。
接着进入立案受理环节,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然后是答辩期,被告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针对原告指控进行回应。
随后进入证据交换阶段,双方相互交换证据,以了解对方证据情况。
再就是开庭审理,法院组织双方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查明事实。
之后可能有调解环节,法院会主持调解,若能达成调解协议则制作调解书结案。
若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上级法院再进行审理裁判。
三、专利侵权诉讼权利咋界定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权利界定主要涉及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和侵权判定。
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确定权利要求范围时,需遵循全面覆盖原则,即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就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等同特征指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就能联想到的特征。
判定侵权还需考虑禁止反悔原则,即专利权人在专利授权或无效程序中,对权利要求范围作了限制承诺或放弃的内容,在侵权诉讼中不得再主张。此外,现有技术抗辩也是重要规则,若被控侵权技术属于现有技术,则不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如何处理案件?除了基本的应诉流程,还有两个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进一步关注。其一,被告如何收集有效的抗辩证据?比如产品设计的合法来源证明、与现有技术的对比资料等,这些证据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其二,若认为涉案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能否在应诉中同步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这一步骤的时间节点和操作要点是什么?很多被告可能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无效宣告的流程细节存在困惑,比如现有技术的检索范围如何确定,无效宣告的举证期限有何要求。如果您作为专利侵权诉讼被告,对这些拓展问题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逐一解析,帮您更妥善应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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