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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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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4 · 1194人看过
导读:依据《民法典》,口头遗嘱继承需满足三条件:一是遗嘱人处于危急情况,危急解除后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则无效;二是两个以上合格见证人在场(排除无/限民事能力者、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利害关系人);三是内容为遗嘱人真实意愿,处分个人财产明确,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
口头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一、口头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继承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遗嘱人必须处于危急情况下,如生命垂危、突遇重大灾害等,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其次,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后,遗嘱内容要表达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是其对个人财产处分的明确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口头遗嘱在什么情形下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口头遗嘱的有效情形需同时满足以下要件:

1.危急情况要件:遗嘱人须处于生命垂危、意外事故等无法采用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紧急状态;

2.见证人要件:须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资格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得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二者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3.效力存续要件:危急情况消除后,若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此前所立口头遗嘱自动失效。

仅在上述全部条件成就时,口头遗嘱方具有法律效力。否则,该口头遗嘱不发生遗嘱效力

三、口头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口头遗嘱无效情形如下:

1.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危急情况消除后应另立其他形式遗嘱,否则口头遗嘱不再有效。

2.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所立口头遗嘱无效。遗嘱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确表达意愿。

3.口头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无效。见证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4.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口头遗嘱无效。如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见证人。

当探讨口头遗嘱继承有什么条件时,除了知晓这些条件外,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口头遗嘱的效力时间问题,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口头遗嘱的证明也至关重要,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见证人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资格。若对口头遗嘱的效力认定、证明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在实际处理口头遗嘱继承事务中遇到难题,不用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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