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刑事责任是个很严肃的话题,一旦被认定有罪并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生活轨迹。不过,在有些情况下就算存在看似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最终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不禁让人好奇,到底什么样的情形下会发生依法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状况呢?咱们接着就来深入探究一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主要是从行为危害程度上来判断,如果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相对较小,没有达到需要动用刑罚来制裁的程度,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发生争执时,顺手推了李四一下,李四只是轻微摔倒,身体也没受什么伤,财物也没有损失。这种情况下,张三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就属于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刑法》规定了不同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一定期限后,就不再追诉。这是考虑到时间的推移可能会使证据湮灭,给司法审判带来困难,同时也体现了刑罚的目的不是单纯的惩罚,在犯罪行为经过一定时间后没有再犯等情况下,社会秩序可能已经趋于稳定。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赵某在多年前实施了一起盗窃案,涉案金额较小,法定最高刑在五年以下,可在案发后赵某逃匿多年都没被发现,过了五年追诉时效,即便后来被找到,也依法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特赦是国家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当国家发布特赦令,对符合条件的罪犯实行特赦时,这些罪犯就会依法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特赦通常是基于国家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考量做出的决定。比如在一些重大节庆等特殊时期,国家为彰显德政等,可能会发布特赦令。
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一些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只有被害人向法院提出控告,法院才会受理并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撤回告诉,就不会再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以张某被李某侮辱为例,如果张某不向法院提起告诉,那么李某依法不会被追究侮辱罪的刑事责任。要是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和李某达成和解,张某撤回告诉,法院也会终止审理,不再追究李某刑事责任。
当面临自身或身边的人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困惑时,很多复杂的情况单靠自己很难准确判断。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诸如追诉时效的具体计算细节,特赦令适用范围疑问,以及告诉才处理案件中如何衡量告诉与否等问题。这时候建议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依据实际情况帮你分析判断,为你提供专业建议,让你在法律的道路上少走弯路,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