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白纸黑字写着还款日期,可到日子了钱却要不回来,这借条还有用吗?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闹心事。他借给王某某的钱,还款期限早就过了,可王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钱。没办法,杨先生委托柴杰律师将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相应利息。
柴杰律师接手此案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他发现,杨先生与王某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有效,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王某某承认借款事实,却称自己债务多、收入不稳定,短时间内无法还清。
在庭审中,柴杰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阐述观点。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中,王某某未按约定还款,已构成违约。对于杨先生主张的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柴杰律师也给出了合理的计算依据和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杨先生的主张,王某某需向杨先生支付借款本金30万元、逾期利息3万余元,共计33万余元,并支付以3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4%计算的自2022年1月1日至债务实际偿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这场官司能胜诉,离不开柴杰律师的专业和负责。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其实,他不过是一个从2019年起从事法律行业,大学本科学历的普通人。但他用自己的努力,在一件件案件中积累经验,摸爬滚打攒下了成绩。每一场胜诉,都能燃起他的斗志;每一次失败,也会让他暗自内耗。可即便焦虑受挫,他也从未放弃过追求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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