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人口流动频繁,很多夫妻由于工作等原因身处异地。当他们感情破裂,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就会面临异地离婚的问题。而且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很多人就疑惑,异地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是不是必须去领离婚证呢?这关系到他们后续的生活安排,也涉及到离婚程序是否能顺利完成的关键。下面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异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比如小张和小李在异地申请了离婚登记,进入冷静期,在这期间他们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就进入了冷静期届满后的领证阶段。
二、是否必须去领离婚证
答案是肯定的。异地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必须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他们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作废了,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就像刚才说的小张和小李,如果他们在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没有去领离婚证,那他们这次的离婚流程就中断了,之后想离婚又得重新开始。
三、领离婚证需要的材料
双方去领离婚证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具体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王和小赵去领离婚证,他们就按照要求准备好这些材料,才顺利完成了离婚登记。
四、如果一方不去领离婚证怎么办
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一方不愿意去领离婚证,就意味着其撤回了离婚申请,另一方若坚持离婚,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比如小陈和小孙在冷静期结束后,小陈不愿去领离婚证,小孙坚持离婚,小孙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定他们的婚姻关系是否解除。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领离婚证是整个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能合法解除。如果在这个过程中遇到一方不配合、材料准备不齐全等问题,很可能会让离婚变得复杂。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在法律领域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服务。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大家详细的解答和合理的建议,帮助大家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让大家在这个艰难的时期能更安心地处理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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