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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两份,房产却为何全归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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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30 · 152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江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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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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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父母先后离世留下自书遗嘱,指定房产由小女儿继承,大女儿却不认可。小女儿委托刘江律师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案涉共有房产全部由小女儿一人继承。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法律逻辑?
遗嘱有两份,房产却为何全归一人?

父母手写两份遗嘱,指定房产由小女儿继承,大女儿却不认可,这遗嘱能算数吗?

在这场遗嘱继承纠纷中,被继承人夫妻二人先后离世,留下一套共有住宅、银行存款,以及丧葬费抚恤金。二人育有两名女儿,父母生前先后手写两份自书文书,明确指定涉案房产全部由小女儿继承,同时对身后抚恤金作出安排。然而,父母过世后,姐妹二人就房产、存款、抚恤金分配产生巨大分歧,大女儿主张父母生前已分配住房、存款归自己所有,否认遗嘱效力。小女儿无奈委托刘江律师提起遗嘱继承诉讼

刘江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收集了两份父母亲笔自书文书、房产产权证明、银行流水、抚恤金领取凭证、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材料等全套核心证据。针对对方否认长辈签字的抗辩,提前梳理举证思路,告知对方笔迹鉴定举证责任规则。

庭审中,刘江律师重点说理,两份文书均为父亲亲笔书写、夫妻共同签字捺印。虽文字表述略有差异,但核心意思均为案涉房屋留给原告继承。根据继承法“多份遗嘱内容不冲突以最后一份为准”规则,两份遗嘱意思连贯统一,不存在变更、撤销房产由原告继承的内容。被告质疑签字真实性,但经法院释明后拒不申请笔迹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同时,刘江律师清晰区分遗产与抚恤金法律边界。房产、存款属于被继承人遗产,适用遗嘱/法定继承;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通过遗嘱分配,应由子女均等分割。他还核算双方领取款项,提出抵扣结算方案,配合法院计算双方各自应分得份额,通过款项互抵简化后续履行流程。

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案涉共有房产全部由原告一人继承,对方十日内配合完成房屋过户登记;银行存款按法定继承姐妹各分50%,抚恤金二人平均分配;经款项折抵,原告需向被告支付差额6766.66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900元,由原告承担。

刘江律师成功锁定自书遗嘱效力,实现房产单独继承核心诉求。他精准解读两份先后订立的自书文书,论证两份遗嘱继承意思连贯、无抵触;合理运用举证责任规则,瓦解对方笔迹异议;清晰划分遗产、抚恤金不同法律性质,精准拆分诉求;配合法院款项抵扣结算,降低后续执行成本;完整梳理家事证据链,稳妥处理亲属继承矛盾。在这场纠纷中,刘江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正如他常说的:“律师不仅要有精湛的专业技能,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才能真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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