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农药虚假宣传致农户绝收,是谁的责任?

农药虚假宣传致农户绝收,是谁的责任?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30 · 11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主任
律所: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920201121925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341850801
代表案例:7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本人深耕于刑事诉讼、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案件(占比约45%),同时在交通事故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刑事案件领域,本人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案件达100余件,主要集中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占比约80%),并熟悉公诉案件等关联案件的处理。)且多次为企业进行风险控制讲座,是多家企、事业单
更多>
导读:农户购买宣称特效的农药,使用后却绝收。商家称药没问题,农户索赔能否获法院支持?
农药虚假宣传致农户绝收,是谁的责任?

农药包装上印着“只用一次管一茬”,农户信了,结果却遭遇绝收,这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在这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原告李XX购买了被告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某某镇王XX农资经销处推销的西红柿某某药。药瓶包装上印着“只用一次管一茬”,李XX听信宣传,花4320元买了24瓶。然而使用后,他三个大棚的西红柿得了根线虫病,药没起作用。多次找王XX协商,却被制止补救,最终两个棚内西红柿秧苗因根线虫病死亡绝收。旧庙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商家扩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辽宁法随律师事务所的刘莹律师受李XX委托,参与了此案。刘莹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极为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精准把握案件要点。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刘莹律师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她指导李XX收集各类证据,包括农药包装、购买凭证、使用记录以及相关部门的调查文件等。

在法庭上,刘莹律师据理力争。她指出,商家在案涉农药外包装贴有“西红柿某某特效药只用一次管一茬”等宣传标语,此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条释义,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属于欺诈行为。商家不能证明自己确非欺骗、误导消费者,就应当承担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刘莹律师的观点,要求被告退还原告购药款,并按照“退一赔三”进行赔偿

“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判决。”刘莹律师始终坚信,只有执着于细节,才能真正为当事人捍卫法律尊严。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