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原告熊某、漆某与被告王某某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某医院信息化系统项目,被告公司也在协议上加盖公章。项目合同金额461.5万元,原告认为应分得利润,多次催告无果后起诉要求支付110万元及利息。案件一审驳回起诉、二审指令重审,重审阶段胡雨薇律师接受被告王某某委托。胡雨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后,提出包括职务行为抗辩、结合刑事判决佐证、指出原告举证不足、强调合同效力与撤销权等在内的核心辩护意见,并积极协助法庭厘清刑民交叉案件中个人与公司行为的边界。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某系公司销售代表,签订合同是履行代理行为,其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公司向原告偿付605,762.50元及相应利息。此案件中可迁移的办案思路为:在刑民交叉案件里,精准结合刑事判决厘清个人与公司的行为边界,全面梳理证据,从多角度进行抗辩。
另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闵某资金拆借出现缺口,采取“拆东补西”方式拆借资金后被侦查机关认定涉嫌合同诈骗罪。胡雨薇律师围绕合同诈骗罪核心构成要件,提出真实业务基础、闵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虽资金用途有偏离但仍有偿还行为、明确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等辩护意见。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样是在刑民交叉案件中,胡雨薇律师清晰界定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通过抓住核心要点,提出合理辩护意见来应对。
胡雨薇律师处理刑民交叉及刑事案件时,常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关联刑事判决,从辩护要点中寻找突破口。同时围绕构成要件提出合理辩护意见,区分个人与公司行为边界、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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