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标的额达2800万元的《某合同》及《某合同补充协议》,约定某公司将所持某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其名下某站资产转让给A。合同签订后,A先后支付了约2876万元。然而,双方因付款是否足额、税费承担、逾期利息及违约金等问题产生严重分歧。A起诉要求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某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A支付欠付合同款713万余元、迟延利息145万余元、违约金560万元,并承担全部税费1580余万元。
在这棘手的情况下,A经人介绍,找到了在天津红桥区执业的杨君强律师。杨君强自2012年开始执业,在合同纠纷领域承办过数百件案件,经验丰富。
此案的核心难点在于,某公司的反诉请求金额巨大,且双方在付款、税费、违约金等方面各执一词,情况复杂。
杨君强律师接手后,展现出了他严谨的办案习惯。他系统梳理了A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的全部付款记录,向法庭清晰呈现A累计付款已达2800万元的事实,有力反驳了某公司关于“巨额欠款”的主张。合同纠纷是杨君强律师长期专注的方向,他对这类案件的证据收集和分析格外重视。
同时,针对某公司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的日0.1%迟延利息(年化36.5%)及560万元违约金(合同总价20%),杨君强律师明确提出约定标准显著过高,请求法院依法予以调低,并强调某公司未能就其实际损失尽到举证责任。此外,他还厘清了税费承担与过户顺序,提出税收缴纳系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由出让方申请开票的正常流程,主张某公司不应以税费未缴为由先行阻碍过户,同时认可A依约承担税费的义务,争取到“先付款、再过户、后交税”的有利履行顺序。
最终,天津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某公司合同款1,449,008.64元、利息30,787.17元,合计1,479,795.81元,并支付以1,449,008.64元为基数、按1.69倍LPR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自20xx年x月x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上述款项付清后三十日内,三方共同办理某某有限公司100%股权变更登记至A名下,相关税费由A承担;驳回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某公司主张的欠付款项由713万余元核减至144.9万余元;主张的560万元违约金及145万余元高额利息,法院未予支持,调整为按1.69倍LPR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
判决下来后,杨君强律师说:“处理这类复杂的合同纠纷,关键在于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关系的清晰梳理。”在商业交易中,签订合同要明确各项条款,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案件结束后,A顺利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避免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相关的合同和付款记录等文件,也被A妥善保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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