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与受害者各执一词,该如何认定?2021年5月的一天下午,犯罪嫌疑人A酒后路过邻居XX家,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事后,XX报警,A当天被抓获。7天后,A的家属委托罗冰霜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罗冰霜在会见A时了解到,A称XX有说过“要不得,别人看到不好”或者用手推A的语言或行为,且XX为借钱“半推半就”,没有激烈反抗。发生关系后,XX还答应过几天借钱给A。同时,A与XX发生关系前2个月,A刚借了一笔钱给XX的丈夫,事发前几天,XX和其丈夫再次找A借钱被拒。此外,A不知XX刚流产,也不清楚事发时XX裤子扣子是否掉落。
会见完A,罗冰霜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此时距离XX被刑事拘留已过去8天,她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公安机关告知,XX刚流产几天,因身体虚弱无力抵抗,且事发楼层邻居都上班了,没有目击证人,她害怕呼救招来打击报复。但罗冰霜注意到,A、XX及其丈夫均未提及双方曾有经济往来。她将此情况写成书面意见报送公安机关,要求进一步核实,却被以案件已移送法制办为由拒绝。
罗冰霜没有放弃,该案到检察院后,她两次与承办人沟通。一是指出双方的经济往来,不排除XX及其丈夫为让A拿钱或因A拒绝继续借钱而报复报案的可能;二是提醒检察院着重审查XX裤子上扣子被扯坏这一关键物证;三是要求公安进一步核实XX人流后的病例。承办人采纳了她的意见,从慎捕考虑,没有批准逮捕A。
在案件退给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提取了借条和XX事发时的裤子,以及XX人流后的病例。然而,XX及其丈夫对检察院不批捕A极为不满,不断上X告状,给办案机关带来巨大压力。由于案件证据复杂,目击证人缺失,办案难度极大。
罗冰霜不断努力,寻找案件疑点并与办案机关沟通。最终,通过博弈,考虑到案件对A不利因素居多,若认定犯罪情节恶劣、刑期较重,她与A及其家属沟通后达成“诉辩交易”。检察院同意如A能取得XX及其家属谅解,在认罪认罚前提下,同意量刑缓刑。此前,XX及其丈夫要求补偿20万元才肯谅解,双方矛盾激化。罗冰霜向检察院申请代为转达补偿意愿,并请求组织调解。在检察院主持下,A的家属代A表示歉意,补偿XX11万元,取得谅解。A自愿认罪认罚,该案最终经人民法院判决A构成强奸罪,判处缓刑。A及其家属对结果十分满意,免除了牢狱之灾,还减损了9万元在这场强奸案的辩护中,罗冰霜凭借对疑点的敏锐捕捉和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处罚。法律的公正,往往就在这一个个细节的争辩与核实中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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