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律师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法学本科学历,同时担任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等职务。自2012年实习、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她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在刑事辩护方面,她能从多维度综合研判,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辩护方案;在建设工程领域,她熟悉各类常见法律问题,能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下面为大家介绍陈颖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案件:案件类型与当事人角色: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陈颖律师受实际施工人吴XX及劳务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大型央企为原告。案情简介:该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让实际施工人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央企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核心诉求:驳回央企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案件难点:
合同形式上吴XX借用劳务公司名义,易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央企拆分合同的方式增加了真实施工关系认定的难度。
需准确界定劳务公司和吴XX在工程中的角色和责任。律师策略:
法律依据: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强调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
证据组织:收集吴XX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等证据,证明其包工包料的施工方式。
诉讼技巧:围绕真实施工关系展开论证,指出央企拆分合同不能改变吴XX实际施工人的事实,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案件结果:最终,法院完全采纳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典型意义:
为类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提供了参考。
明确了拆分合同方式下真实施工关系的判断标准。
保护了实际施工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因合同形式问题承担不合理的责任。
对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签订和履行具有指导意义。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实际施工人、理清合同关系和责任划分是解决纠纷的关键。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证据,遵循建设工程行业的交易习惯和相关法律规定。陈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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