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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间闹矛盾,公司就一定要解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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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20 · 16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郑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65人 执业12年
律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1201411064683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711382385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国信信扬婚姻家事与财富传承专委会副主任 十年资深执业律师 广东高院经典案例经办律师 婚姻继承/分家析产/商事诉讼专长 精通家事与商事交叉法律纠纷 专注家庭财富+企业经营法律难题 用心代理每一个案件,获当事人高度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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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股东起诉要求解散公司,一审法院予以支持。二审时,郑璇律师精准抗辩,成功推翻原判,保住了公司。本案厘清了公司司法解散的法定要件,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股东间产生矛盾,公司就必然要走向解散吗?在这起复杂的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纠纷中,这个问题成为了核心争议点。

涉案企业是一家获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园区运营管理公司,两名股东因经营事宜产生分歧,持股超50%的大股东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强制解散公司。一审法院认定股东矛盾不可调和,公司构成“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判决强制解散。若判决生效,企业将注销清算,数百名租户及在职员工权益将受损。

原审第三人及企业实际运营方委托郑璇律师代理二审上诉。郑璇律师锚定法定要件,明确司法解散需满足三大条件,打破一审错误逻辑。精准区分主体边界,剥离关联纠纷责任,举证证明相关争议是案外独立法人之间的合同纠纷。推翻“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事实认定,提交各类材料证明公司运营正常。厘清股东权利瑕疵与解散要件的边界,指出单项股东权益受损可通过其他途径救济。二审时还补强证据链,还原客观事实。

最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颠覆性改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企业完整存续。本案厘清了商事审判中极易混淆的裁判规则,形成了四大核心审判指引。郑璇律师在一审不利的情况下,通过精准抗辩与证据重构,逆转了判决结果,保住了企业的稀缺资质,实现了当事人商业利益与社会价值的双重最大化。这也提醒着人们,股东间有矛盾,并不意味着公司就一定要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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