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事故认定是否需双方都到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核心依据是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及检验鉴定结论,并不强制要求事故双方均到场。
实践中,交警部门会依法独立查清事故事实后作出认定:
1.若一方当事人未到场,交警可通过已收集的证据完成事实认定,不影响认定书的出具;
2.认定书作出后,交警部门需依法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是否签收不影响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3.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异议不影响认定书的初步效力。
综上,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与出具无需双方到场,交警部门有权依据法定程序独立作出认定,双方当事人的到场与否不构成程序障碍。
二、开事故认定书有没有规定期限
开事故认定书有期限规定。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
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应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
另外,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三、开事故认定书双方都必须到场吗
开事故认定书并非双方都必须到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警部门主要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来查明事故事实和划分责任。即使一方当事人不到场,只要交警通过合法程序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依法作出事故认定书。不过,当事人到场有助于其了解事故调查情况,确认相关事实,若对事故认定有异议,也能当场提出疑问和陈述意见。若一方未到场,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正常出具。
当探讨开事故认定是否需双方都到场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其他问题。比如即使一方未到场,事故认定依然会依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另外,事故认定结果会影响后续的赔偿事宜,无论双方是否到场,责任明确后赔偿的方式和比例就有了依据。要是你在事故认定过程中遇到诸如一方拒绝到场、对认定结果存疑或者不知如何根据认定结果进行赔偿等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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