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X年,公安分局的一名在岗辅警,经他人结识了一位母亲身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辅警谎称能利用公职人脉帮忙减刑从轻处理,先后收取了被害人20万元,这些钱都被他用于个人还债和日常消费。被害人发现被骗后报了案,辅警经警方电话传唤主动归案,在侦查阶段还全额退还了20万元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然而,公诉机关仍以诈骗罪(数额巨大)指控他,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
赵琳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面临着诸多难题。涉案金额20万元属于诈骗数额巨大,法定量刑区间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起步刑期就偏高,而且检察机关原量刑建议是实刑三年,想要争取缓刑难度极大。辅警的特殊身份也让司法裁判从严,法院适用缓刑的把控标准更高。款项部分用于个人债务,存在资金挥霍情形,无法从资金用途做无罪或降档辩护,只能立足量刑从轻。公诉方已经出具了三年实刑的量刑建议,要突破这个建议争取缓刑需要充分的说理。
赵琳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案件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严谨的办案风格。她深知这个案子的复杂性,多次会见当事人,核实全案细节。确认了辅警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归案后完整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梳理银行、微信流水,核实全额退赃转账凭证、被害人谅解书。她固定了全案从轻情节,包括自首、全额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四项法定、酌定从轻要件。在庭审中,她放弃了无罪、罪轻定性辩护,重点围绕全案从轻情节展开,结合被告人主观恶性、案发后补救行为、无前科劣迹、家庭情况等,请求突破量刑建议,适用缓刑。庭前、庭审她还与承办法官沟通辩护观点,提交退赃、谅解全套佐证材料。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琳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可了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理由。判决辅警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二万元(罚金当庭缴清),让他免于收监羁押。
事后,人们回忆起这个案子,都对赵琳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印象深刻。她始终坚持把委托人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通过精细化的量刑辩护,在涉案金额巨大、公诉建议实刑的不利情形下,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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